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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落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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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宜晟当晚就留在了清曙院,善云出奇的没有来寻,也没有搅闹。

    当晚,长宁再次夜出,偷偷来到善云窗前等候。

    前些日子宋宜晟一直留在善云这里,黑衣人必不敢露面,今夜宋宜晟离开,长宁便想着黑衣人应该会主动联系善云,就在这里守株待兔。

    可惜她运气不怎么样,黑衣人没有造访,第二日,是她出府采买的日子。

    长宁换了身干净的衣裳,带着白纱兜帽遮住额上的刺字出府,身后还跟着一个三等和两个粗使丫鬟。

    这一次是大采购,要买足十日的粮食蔬果,所以有同行的人很正常。

    长宁将事情分派给了一个三等丫鬟,嘱咐道:“好好挑。”

    丫鬟受宠若惊,这可是个肥差啊,只要干好了,有第一次还怕没有第二次么?

    长宁抽出时间,拐到了木匠铺子放下一颗十两重的银锭子:“我要你那套工具。”

    木匠当然不依,可这十两银子又是真的不少,一套刀具才五六两,只是定做还需三四天。

    “再加五两,够你歇上半个月了。”反正善云现在也不缺银子。

    长宁爽利的态度震慑住老板。

    “哎,我这就给您拿去。”木匠干脆地买了工具,一套大木箱子里面装着五花八门的东西,大到斧头刨刀,小到雕花刀应有尽有。

    “东西先放你这儿,”长宁没有拿而是在桌上的黄纸上画了一个草图:“你照着上面的弄,大小规格我都给你标好了,这是定钱,明日会有贵人来取,你只要把做好的东西交给她,她自然会赏你尾款。”

    她又写了个地址:“做完之后,把工具送到这个地方,主人姓木。”

    木匠看着又三两的银锭子放在桌上,简直把长宁当金主一样看待,忙不迭地点头:“您放心,咱的手艺那是祖上传下来的,绝没问题,还有这工具我一干完活就给您送去。”

    长宁交代完了从木匠铺的后门出去,买了两身衣服和常用品,左拐右拐,来到巷子里的一间小客栈。

    “客官要定房吗?”小二热情招呼。

    小客栈因为地处偏僻,大门开在巷子里,所以生意并不算好,只有去西域的行脚商们没地方住的时候才能找到这里,平时都是空着的。

    掌柜的就开始做起了养鸡养鸭的生意,后院里叽叽喳喳,在大堂就能听到。

    长宁没有嫌弃。

    当初她被宋宜晟的几个侍妾联手陷害卖到妓寨,要做最下等的贱妓时,曾逃跑到此地,躲在掌柜的鸡圈里才逃过一劫,老板娘还给过她一碗稀粥。

    那是她最后一次落魄。

    从那恶臭的圈里,她终于醒悟了。

    她堂堂上将军的嫡孙,怎么可以在宋家的内宅里为了一个男人苟延残喘,她要复仇,她要向陷害柳家的人复仇,向下令杀死柳氏一族的皇帝复仇。

    那一次当她再出现在宋宜晟面前时,她感觉得到,宋宜晟看她的眼神都变了。

    他说愿意帮她,并且为她想了一个很好的复仇计划。

    皇帝思念当年早夭的嫡公主,他也找到一个机会可以让人做伪证,证明柳华章就是长宁公主,毕竟长宁公主的生母柳后就是柳老将军的嫡女。

    只要她肯装成长宁公主,复仇当然指日可待。

    但这是一件随时会被识破的大事,需要她小心谨慎,更要心狠手辣杀人如麻。

    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披荆斩棘走上那条杀人不见血的路。

    可战到最后,该杀的,不该杀的全杀了,她也没能笑到最后。

    “客官?”小二的喊声唤回了长宁的注意力。

    “我要定一间房,二楼,有窗。”她放下自己剩下的十五两银子:“能定几日?”

    老板娘听着银子的声音就寻过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认真算起来:“上房啊,这……客官需要多久?”

    长宁一笑,老板娘果然是实诚人。

    “一个半月左右,可以吗。”

    “好,就一个半月。”老板娘犹豫一下就答应了,反正上房空着也是空着,虽然亏了总比没有的好,毕竟五月份是淡季,来人的几率太小了。

    “多谢,大约明日会有人来给我送东西,你放我房间便是,我姓木。”长宁交代好,拎着包袱随老板娘进了房间。

    所谓的上房也不大,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长宁总算有了落脚的地点。

    “有啥事儿客官就叫我。”老板娘说着,退了出去。

    长宁嗯了声,走到窗前。

    这上房有呈直角的两间窗,一间正对的是一串民宅,另外一间,对的是一条人迹罕至的街道,远远可以望见街对面是一个还算气派的大衙后门,门前有两名守卫把守,隐隐还可听见里面阔地上有人操练的声音。

    “城防司一个月轮役一次,每次是细柳营的一个统领率兵来此驻防,可惜我并不认识方谦。”长宁有些遗憾。

    如果能确认这个月来县里负责城防的是方谦,那她就可以肯定黑衣人的身份。

    因为宋宜晟说过他手臂上的伤是之前闯细柳营时被方谦伤的,说明那时方谦还在城外,而前几日换防进城,这才有机会来找莫澄音。

    时间刚好对得上。

    长宁想了想,换了身衣裳下楼,还借了掌柜一筐鸡蛋。

    “站住。”后衙的守卫喝道。

    “俺,俺是找方大人的,她媳妇让俺给他送鸡蛋。”长宁头带乡下女人绑头的粗布头巾,佝偻着腰问道。

    “方大人?是方统领吗?”守卫问,另一个纳闷道:“咱们统领不是还没娶妻吗?”

    长宁木讷地啊了声:“那是哪家的夫人让送的啊。”

    她慢悠悠走开,刚巧身后来了一队巡防回来的甲士。

    “统领!”守卫十分恭敬地抱拳行礼,将刚才的事说了一遍。

    为首的那位英朗年轻的统领一怔,立刻问:“人呢!”

    “哎,刚才还在呢,往那边走了。”

    方谦立刻追来,跑到十字路口却没有看到人影,又沿着大街问了几个人,继续追下去。

    而十字路口的拐角处,长宁躲在一垛草堆后看着他离开。

    “方谦,原来他就是方谦。”

    长宁喃喃。

    原来当年父亲领回来的那个会掏鸟蛋的大哥哥,就是方谦。

    他的容貌和少年时没有多少变化。

    若是方谦必定会一心想着翻案,看来,黑衣人的确是他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