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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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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七章愤怒

    “别介,你的力量还是留着下次被人欺负的时候用,我这点伤口,不值当。”

    我漠然的擦拭干净手上血迹,向着白日睡觉的青石板走了去。天为被地位席,有些凄凉,黛站在我的身旁,并没有走。

    “我惹你生气了吗?”

    “没有。”

    “那是为什么?”

    “不为什么。”

    ……

    破晓时分,我看见黛在不远处,靠着一棵槐树,身体蜷缩一团,双手抱着膝盖沉沉睡去了。

    独身一人在山谷待了百年,她应该很寂寞。可是我无论如何不能忍受,在昨天那种情况下,她仍然选择屈从忍受!

    软弱善良也该有个限度,照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要出事的。我需要了解这个空间的情况,找到戴月明,陆离,还有与我们一同前来的宾玛。

    时间有规则,空间同样有规则,在这个空间里,戴天晴是已经存在的事物,即使穿梭入空间内,也只能保持原本形态。

    我不属于这个空间,所以穿梭进来后,能保持原本的记忆。那么陆离和戴月明,应该也保存着原本的记忆才是。

    想了解事情原本面貌,首先要找到这两人。所以我并没有吵醒沉睡的黛,而是将兽皮搭在她的身上,向着出口进发。

    衔接出口与外界的甬道,由青石板铺成,且墙壁镶嵌月光石,左右靠墙壁的地方,有供地下水流通过的沟渠,走起来并不费事。

    半个钟头过后,在山洞的另一端,是一条荫蔽的小径,我顺着小径往前走,希望能向路过村民打听戴月明和陆离的下落。

    可是,在几千年前,达祖村的规模要大很多,大概是有一千多户人家,严格说并不能叫村,而是一个大型的寨子。

    路旁灌木丛生,有苍蝇蚊子,和我不认识的毒虫飞过,我手臂上被灼烧的伤口被咬了几口,发麻发痒,我忙找个小溪,把开始溃脓的伤口清洗,撕下一截衬衫,将伤口缠上。

    可恶!又走上一会儿,我脑袋开始发昏,摸摸额头滚烫吓人,糟糕,是伤口感染了!

    南疆是热带雨林气候,容易滋生蚊虫,虽然烫伤并不严重,但隔一个小时我再取下包扎布条,发现被烫到的地方,已经红肿。

    该死,在有太岁精魄时,我从来没有因为身体的健康状况而担心过,反正怎么折腾也死不了。

    现在如果因为烫伤感染而死,可就乐子大了。该死的蚊虫无处不在,我这时恍然发现,似乎黛居住的山谷,一只蚊虫都没有。

    难道要现在回去求小丫头片子?不行,都放过狠话要自己解决,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

    当我觉得头晕恶心,快撑不住时,才明白面子这东西,貌似没那么重要。

    再走下去,在没有找到民宿之前,我恐怕要先完犊子。算了,丢面就丢面,先让自己活下来再说。

    待我转身要走时,前方草丛忽然钻出一女孩子,女孩子背着竹篓,手里拿着小镰刀,精致的鹅蛋小脸上,杏仁眸子正疑惑望着我。

    我惊讶的打量眼前的女孩子,“宾玛!你……你是宾玛?”

    眼前女孩五官端正漂亮,碎花布上衣微微隆起,缠着绑带的小腿紧绷,大概十五六岁的年纪,绝对是宾玛没有错。

    宾玛歪歪脑袋,“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看模样,宾玛并不认识我。我大概也该猜到了,在这个世界里,宾玛也是原本存在的,且只是个小姑娘。

    这么一耽搁,我头晕的更厉害,晃晃悠悠的差点栽倒。不能再耽搁下去,必须尽快找到黛医治伤口。

    宾玛看着我红肿的伤口,纤细眉头微微皱起,“你受伤了。烧伤?伤口是多长时间以前造成的,现在身体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头晕恶心,或者……头疼?”

    “头疼到不至于,倒是有些眩晕恶心。”

    “那还好,如果到头疼的程度就麻烦了。”宾玛从小背篓你拿出一株红色的小花,俏脸肃穆的道,“嚼碎不要吞,现在快跟我走!”

    嚼了几口花朵,顿时一股辛辣味道涌入嗓子里,头昏恶心的感觉好了许多,有点像是藿香正气水。

    “你是医生?”

    “我还不算是,不过我父亲是寨子最有名的巫医,你现在的状况很危险,需要他开刀才行。”

    “啥,烫伤还要开刀!!!”

    ……

    跟着宾玛走了大概二十分钟,终于看见一个漂亮的木屋。

    我有些疑惑的问道,“你们不住吊脚楼!如果下雨地面积水怎么办?”

    “吊脚楼!是你们当地的建筑吗?”宾玛稍有愣神,旋即自信满满的道,“我们摩梭族居住的地方,有旱魃神的庇佑,住宅不会受到水灾侵袭。”

    这种低洼地不会被水侵袭?开玩笑的吧!脑袋越来越晕,已经开始有点疼,见我身上而有些不对,宾玛忙将我扶进屋里。

    进屋躺在一张铺着白色床单的竹床上,我稍稍有些缓和,只是脑袋还是发晕。

    宾玛焦急喊道,“阿爸,这里有个病人快撑不住了,你快过来看!”

    隔壁房间传来熟悉的男人声音,“是谁家的病人?”

    宾玛看着我身上奇怪的服饰,眉头皱了皱方才道,“不认识,应该是流落到这里的外乡人。”

    “那人身上带着值钱的东西没?”

    宾玛有些为难的看着我,我歉意的摇摇头,旋即宾玛又喊道,“阿爸,他身上没带钱。”

    “没钱带来干什么,扔出去!”

    我:“……”

    还没等宾玛反驳,就见一个穿着长衫的男人从房间走出,那人手里拿着一把被火烧红的匕首,还有一堆纱布,以及一些花花绿绿的药罐。

    当看到这个人的面容,我登时怔住了,陆……陆离!?

    虽然有陆离的端倪,却是更年轻,剑眉朗目,穿着长衫,发丝披散脑后,不折不扣的汉人打扮,年纪不过三十,英俊挺拔。

    “年轻人,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陆离坐在床边,用皮带扎住我的手腕和胳膊肘,我能明显感觉到,被阻隔的伤口处血液鼓胀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