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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子愣了愣道:“果子哥,你这话是啥意思。
啥叫我自己拿去买田盖房,啥叫好好过日子?这钱是咱俩一起弄来的,理应一起啊。”
凌果儿摇了摇头道:“你还真准备干这行干一辈子吗?你和我不一样,现在收手还来得及。”
听到这里虎子的情绪几乎崩溃:“不,果子哥这是不要我了?我要一辈子跟着果子哥干!”
见虎子双目通红,凌果儿皱起眉道:“说什么屁话呢。
我就是一个飞贼,你跟着我干能干出什么名堂?”
“飞贼怎么了,果子哥要做飞贼,我便跟着做。”
“你这傻孩子,怎么就不懂事呢。
若是有个活命的手艺,谁又想着去做贼呢?咱们这行是不能失手的,一旦失手被剁手是小,弄不好连命都得丢了。”
凌虎儿倒不是在危言耸听,窃贼本就是见不得光的,一旦被抓住被扭送见官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更多的情况下苦主会动私刑,不少小贼被抓到后直接被剁了双手。
对此,官府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意去管的。
只要不闹出人命,官府们巴不得苦主们自己动手惩罚窃贼,还省得他们审讯呢。
实际上,即便是闹出了人命,只要苦主愿意钱息事宁人,官府便不会太追究。
原因很简单,这些窃贼绝大多数是无籍的,也就是所谓的黑户,死了白死。
在大明朝,普通案子的侦破率很低,但命案的侦破率十分高。
这是因为命案的侦破率跟地方官员的政绩挂钩。
出了命案,地方官如果不能在一定期限内破案,会被认为缺乏能力,在吏部考绩或者巡按御史巡查的时候会吃大亏,很可能失去升迁的机会,甚至任满降职。
但这是针对本地在籍人员,无籍黑户死了是不会有人关心的,因为他们本来就‘不存在’这片土地上。
最近一些窃贼失手后被活活打死,不也是不了了之了吗?尸首用破席子一卷丢到乱坟岗,没几天便被野狗撕扯个七零八落,这下场忒惨了点。
正是因为这行高风险,不少窃贼在赚够银钱后都会选择金盆洗手,洗白自己。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技术再高的窃贼也不能保证一定不会失手,一旦失手后果便是不可挽回的。
“那你呢?果子哥你就不怕失手?为啥你能做的事我就做不得?”
“你跟我不一样,你还有个妹妹要照顾,而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凌果儿瞪了虎子一眼,斥责道:“我死了也就死了,你死了你妹妹怎么办?她一个女孩子在这天杀的世道上能活的下去?”
“我......”
虎子攥紧了拳头,眼眶中的泪水不争气的溢了出来:“果子哥,你也收手不干了吧,加上之前弄的,咱们有一百两银子了啊,一百两银子咱们三人一辈子也不完。”
“哈哈,我收不了手了,除了这行我啥都不会,再说这么些年我也干习惯了懒得换了。”
说罢他白了虎子一眼:“你才干了多久?一年都不到吧?听我的话,现在收手还来得及,好好照顾你妹妹,好好活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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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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