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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放在现代的欧美国家,这绝对是一本政治不正确的小说。
而在1921年,《东方快车谋杀案》当中的角色被视为欧美各国人民的经典形象,甚至日后很多小说都沿袭这样的写法。
(注释1)
由于一些历史因素,再加上袁燕倏先生在英国遭受了一些不公正的待遇,他最喜欢“黑”
英国人。
尤其是在他的《尼罗河惨案》之中,出场的英国人没有一个是正面形象,或贪婪,或自私,或薄情,或刻薄……
正是这个原因,英国读者对这些很具有英伦风情的侦探小说是又爱又恨。
就连“侦探小说女王”
阿加莎-克里斯蒂都说,弗里曼系列小说的情节我应该能写得出来,但是里面的人物我绝对写不出来。
当时袁燕倏先生也被问到这个问题,他直言不讳地说,这是他故意这么写的。
有可能是因为他是一个西方文化的“外人”
,所以对此有特别清楚的感知。
而克里斯蒂女士大概是因为本身是“身在此山中”
的英国人,所以没有他那样的观察能力,感受不到本民族存在的一些问题。
而这些问题将导致他们英国人失去他们的日不落帝国。
不得不说,他老人家不愧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还具有洞察人心的观察力,即使是写再通俗不过的侦探小说,也能赋予自己的文本以深刻的含义。
弗里曼系列最引人诟病的是,男主角摩根-弗里曼很明显就是在向杰克-p-摩根“致敬”
。
不但是这个姓名,freeman也有荣誉市民的意思。
就连两者的长相,年龄,经历,背景都十分相似。
他们都是六十岁左右,受过良好教育并且出身名门的美利坚富家子弟,连口音都是“女王英语”
,甚至还都留了一撮八字胡。
两者最大的不同的便是弗里曼是真正的freeman,一位有钱有闲能周游世界的富翁。
他当私家侦探只是为了当作打发时间的智力游戏,而不是为了钱。
还有一点不同,大侦探单身也没有子嗣。
有了这个设定,在书里面他就成了各类俏寡妇和大龄剩女们追求的对象。
于是这一系列的小说就被视为袁先生给小摩根拍的马屁。
实际上,小摩根确实非常喜爱这一系列的作品。
他有可能是全世界头一号大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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