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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改名‘寻龙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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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东西的确对他有大用处,他之所以选这个加强型寻尸盘也是有原因的,不是他因为灵石太多了,已经没有处花了,是别的原因。

    因为他看得出来,以他练器大师的眼光来看,只要消花一个时辰,甚至不用任何练器材料的情况下,就可以做一个改进,把它扩大到一百里的境地。

    他现在的灵识范围不过二十里左右,这个加强型寻尸盘就能够寻找到百里的尸体,这对他太有用了。

    另外说一点题外话,秦刚自己也不大喜欢寻尸盘这个太过直白的名字,这个名字有点恶心,一拿上寻尸盘就有一种恶心的感觉,感觉自己拿的不是一个类阵盘,而是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尸体上还生满了蛐,那种密集的感觉真是太恐怖了。

    他想了一些其他的名字,叫‘找尸盘’,想想这个更恶心,还是放弃了,另外就叫‘追尸盘’,这个也不行太前卫了,不如就收‘恋尸盘’,呸呸呸,这具最不行了,这个太重口了。

    正在如此烦恼的时候,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在他心里一出,那就叫做‘寻龙诀’!

    这是一个好名字,好像在哪个地方听过的,不过秦刚也想不起来,这不是问题的重点,不应该占据他的大部分思想,所以秦刚没有往这个‘牛角尖’里钻。

    把寻龙诀放入储物袋里,秦刚快速地走着,他想着甚至可以跟自己打一个赌了,就是不会再碰到他自己需要的东西。

    因为他现在有需要的东西,全部都在他储物袋里,并且量也是非常充足的,不过他身上还有百万灵石左右,这些灵石大都是上品灵石,这种灵石其实是应急用的。

    就是在与人斗法时,如果自己的灵气枯竭了,其他灵药又吃得太多了,身体产生了对药性的排斥,就可以奢侈一把,用上一块上品灵石,那灵气恢复的速度是呱呱地快。

    当然这是划不来的,一块上品灵石值一百中品灵石,值一万块下品灵石,用这些灵石可以买到很多极品的恢复灵气的丹药,这些丹药至少可以用二十次以上,所以这是种浪费。

    不过不是到了危急时分,谁用惹得用上口灵石恢复灵气了,这是应急用的,不过应急用,两块充足,一块就够用了。

    因为经验告诉秦刚,那就是当遇到那种舍得用上品丹药恢复灵气的时候,可能也没有这个机会了,明显遇到实力远远超过自己的人时,这种程度奢侈的浪费,一向节俭的秦刚才是允许的,可是对方会给自己用的机会吗,答应显然是不。

    不过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一追一逃时,这也用得上。

    总之说这么多,那意思就是,秦刚的灵石还能够买一些东西,他一向是寻种要实用的东西,用不着实用的金钱那种人。

    今晚他的体验是十分丰富的,遇到了陨石砸死‘仙人’的事情,遇到会吐真预言的假鸭子,遇到了‘寻尸盘’,现在走在路人,无聊侵扰着他。

    所以他自己替自己打了一个赌,就是如果还能遇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他就要做一件更无聊的事情。

    刚才他一口气买下十万块灵石的寻尸盘,对方也被秦刚这种‘豪爽’给震动了,不过这咱震动多半是讽刺的震动,所以对方把‘寻尸清单’勉强赠送给了秦刚。

    当时秦刚就不想要的,一是因为找这些尸体太麻烦了,自己不想节外生枝,只要意绪地完成自己的任务。二是因为有顾虑,怕找到别人的尸体时,到时反而对自己有要求,就是把他家传了十世的传宗之物给他时,那时怎么办。

    后面一个原因是主要原因,因为秦刚报得最的几个报价,都是从五十万灵石到一百万灵石不等。

    而且上面有些家族的人,甚至不承认自己寻找到族人死亡,而是列为失踪,这些人生前都是郝郝有名的高手。

    连秦刚都耳闻过他们的事迹,不过这些事迹都不是什么好事,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至少提出来是令人头皮发麻的,就是这些失踪之人的,一个叫做‘万河老祖’的,是元婴修为,他真正的称呼是‘血河老祖’,他是一个靠吸别人鲜血来练功的人。

    死在他手里的凡人和修仙者不知凡几,可他就因为关于处理各种各样复杂的人际关系,所以这种半公开状态下做这件事情,没有遭到任何处罚。

    他打了这个赌之后,其实也不是刻意要求他自己去找,而是巧合之下遇到了,就要捡尸了,呸这个名称也太丑了,太恶心了,就叫收龙吧。

    不然他之前,就算遇到这路尸体,装着没有看见就得了。

    闪过了一群又一群的人,秦刚朝着特定的目的地到达,北边又好几处临时搭建的练器室,花不了多少灵石就可以租上一间,他打算租上一间,然后再把冰火蓑衣再改进一下,那时就该闯谷了。

    不守他有一种预感,这次冰火谷之行不会太平,但那里毕竟不是一个太平的地方,不太平还不能形容,可能会发生一些刻骨铭心的事情,可能会发生会影响一生的事情。

    这种形容才是正确的。

    突然在这个感伤的时刻,他看到一双靴子,一双他非常想穿的靴子。

    这是非常奇怪的,秦刚是一个非常实在的人,对自己的穿着、靴子之类的事情感觉兴趣的,一般是女孩子才对。

    他为什么也被一双靴子吸引了。

    原因也是这双靴子很特别,身上散发着强烈又捉摸不透的信息,这种感觉是摸不着看到不到的。

    他觉得这双靴子有一点特别之处,他想呆下来看一看,不过他自己给自己打的这个赌他就输了,当然也可以这么理解,他也是赢的,而且这种说法也不是掩耳盗铃的说法。

    这是一个比较小的摊子,但是装扮得非常花哨,一些粉红色的布整齐地铺在地下,上面放着一些五颜六色的靴子,这些靴子以一般人的眼光看的话,就是好看而已没有其它用处了。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