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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七十三章 北俱芦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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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觉醒血脉的刘凤,就已经变的不同,他敢杀人放火,也能在十三岁时,就深入大山,独自一人过野人般的生活。

    或许,巫族血脉还是对他产生了影响,他自己都没发现,小时候的他,很正常,家里没有男人做顶梁柱,他有些懦弱,这再正常不过。

    母亲被欺骗了十年感情,心情激动下,想要掐死他,也差点掐死他,他害怕的离家出走,被老贼头捉住,两年调教,挨打不在少数,却从没想过回家去。

    甚至,老贼头严打枪毙后,他宁愿呆在孤儿院,也不愿意对警察说出,那个记忆中的家,不能不说,母亲吓到了他,但更多的是,他本就胆小。

    孤儿院大火,一夜之间残垣断壁,也是巨大的恐惧,才能让亲眼目睹纵火者的他,求生欲望强烈,血液沸腾一般,才能觉醒巫血传承。

    之后,他花了几年时间,默默的查清了仇人所在的位置,偷仇人机车内的燃料,为孤儿院上上下下报了血海深仇。

    如果没有觉醒巫族血脉,他恐怕只会躲得远远的,就像母亲吓到他之后一样,再也不敢回去。

    在复仇的火焰中,刘凤的心,得到了升华,那种压抑之后暴虐的释放,让憋屈了七年的他,完美释放心中恐惧,在火焰中,他变的有些暴虐,这,和他觉醒的火焰血脉也有关系。

    还好的是,他很冷静,选择了遁入深山老林,迁移到其他省市的决定,这是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在社会上混了七年的结果,见多了,心智成熟了,想的自然也就周全了。

    论自我保全,论行事能力,刘凤并不比戚昌差多少,他差的,只是人情世故,是所谓上层的社会经验。

    店老板呆呆的看着桌子旁边突然消失的人影,看着桌子上一张符币,一些只需要黄金白银就可以消费的白酒,如今却得了一张符币,即使那只是最低级的符币,也足以令店老板惊讶。

    在铜与铁皆对修炼有用的现在,也就只有金银,可以作为最普通的货币去流通了。

    神秘的光门,只有刘凤一人若有所觉,澳洲其他修士,包括精神感应最敏感的戚昌在内,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还在修炼之中,没有任何察觉,澳洲已经慢慢挤进光门,在空间乱流中彻底消失不见。

    刘凤只觉面前景色一个恍惚间,就已经变了,当真有种,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的荒谬感觉。

    空间乱流再是瑰丽,看了十年,那种奇妙的色彩,也足够让人多看一眼就想呕吐,十年不变的景色,再美,也会出现精神上的疲劳。

    如今,眼前黑雾缭绕,隐约可见黑雾中有山,有水,有花草树木,有蛇虫鼠蚁,也有天空隐约可见的飞鸟,地仙界,到了。

    突变的景色很难看,那弥漫整个天地的黑雾,让人看着就有种厌恶的感觉,却让刘凤眼前一亮,终于不用再看空间乱流,眼中也终于出现了山石大地。

    大地确实够大,高山也足够雄壮,比以前地球上的,都要大一号,无论是山石,还是花草树木,或是看到的蛇虫鼠蚁。

    只是,这里黑雾笼罩,煞气已经肉眼可见!

    那雾蒙蒙的黑气,遮天蔽日,笼罩肉眼可及的任何地方,刘凤在那煞气中,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巫!

    那么,这里只能是北俱芦洲,从李玄那里得来的被追杀者口中,北俱芦洲就是这样的地方,是巫族赖以生存之地,却也是妖族的狩猎场。

    看清了这里是什么地方,刘凤心中大惊。

    “巫族,炼化煞气入体,才能提升战力,现在,却释放煞气于外,形成这样的绝域,却依然苟延残喘,被人当做猎物!那么,在主场优势的情况下,落到连守都守不住的地步,那些狩猎者该有多强?”

    好厉害的妖族!真是欺负人欺负到家了!

    可能是他巫身厉害,他来到了这里,天意之中,他被分配到了巫族阵营,天机演算中,他再也别想洗掉身上巫族的烙印。

    “只能是巫了?呵呵~~~那就是巫好了!”刘凤目中有凶光闪过,让爷看看,你们能有多牛逼吧!

    大地轻震,整个澳洲坐落在北俱芦洲,正式安家落户。

    偌大的澳洲,落在大地上的声音,甚至轻不可闻,若不是在外界亲眼所见,而是坐在家中,可能,根本就不觉的,从天而降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竟然如同一颗大点的石头从百米高空落下。

    这点动静,根本不足以引起巫族的注意,但却足以引起天空巡视的妖族注意,他们不是瞎子,自然能看到黑压压的一片陆地突然出现,如同一片落叶飘落地面。

    “奇怪,这么大的岛屿,怎么落地才那么点声音?”高空之中,一头鹰妖疑惑相询。

    “不外乎两种原因,一种是天地相合,另外一种自然是大能者相护,希望是一个无人空间被地仙界吸引进来,而不是后者吧。”

    一条长着翅膀的飞蛇,有些担忧的语气回答。“你眼神好使,去查看一番,我等也好上报。”

    “是!”鹰妖答应一声,羽翼扇动,向着远远看见的那座大岛屿飞去。

    自古以来,飞空妖族,本就有探查敌情的作用,别说现在,即使再过几个量劫,只要妖族不彻底灭绝,他们依然会是这样的传统。

    刘凤叫出戚昌等人,他真的没想过,会落在北俱芦洲,这里对巫族来说是个好地方,越是低级的巫族,越是占便宜。

    不止是修炼速度更快,战斗中受伤之后,恢复的速度也会更快,而且,煞气不穷,他们除非被人一击致死,否则就等于不死之身!

    但对于戚昌等人来说,对澳洲一半人口来说,这里并不是个好地方,武者还好,寥寥无几的玄门修士,这里对他们来说就等于死地!

    玄门修士在这里修炼,要辛苦剥离煞气和灵气之后,才能炼化灵气,等于多了一个步骤,速度自然上不去,甚至一个不小心,被煞气侵染,还有很大可能走火入魔。

    对于神系修士也一样,他们需要的都是天地间正面的能量,煞气对于他们来说,是毒药,剧毒的毒药!

    而澳洲,有一半巫修,这一半巫修之中,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人,选择的是刘凤本体修炼的盘古正统巫修之法,对于煞气,他们也应该敬而远之才对。

    也就是说,只要在北俱芦洲待下去,澳洲恐怕得再死超过一半人!

    要知道,改修功法,不是那么容易的,无论是煞气和灵气,都只是修炼一种,如果两种同修,会很凄惨。

    想想仙人五百年一劫,修炼灵气就会引来天魔,修炼地煞就会引来神雷击顶,不成金仙,就得一直承受下去,直到寿元耗尽,或者神魂俱灭!

    神雷击顶的同时,天魔迷惑神智,这样的事情,刘凤已经经历过,他自然知道,其中有多么凶险。

    而戚昌等人渡劫,就远没有刘凤那么痛苦,那么困难,正是从两者不同待遇中,刘凤发现了端倪。

    “对于眼前的困难,你们有什么想法?”刘凤自己就只有一个主意,那就是开启五行大阵,过滤煞气,供澳洲的修士修炼。

    但开启大阵,肯定有五彩光芒出现,那等于是在跟妖族打招呼,对妖族来说,绝对是挑衅,以澳洲现在的实力,纯属找不自在。

    “办法不少,上策,我们可以联络周围的巫族,和他们结成同盟,一起抗妖,被妖族压迫到这等程度,他们肯定会同意,虽然,他们的实力可能耗损严重,但我们来着这里,对我们双方来说,都是唯一的盟友,无论实力高低,结盟势在必行。

    中策,让有神国的神灵,把不能吸收煞气修炼的人,全部带走,散布在西牛贺洲、东胜神洲,这样的话,剩下的全是巫族,主上也可以轻松带着人走,这么做的话,澳洲,也就不能要了!

    下策,留在这里,全力释放五行大阵,引来妖族的同时,我们也可以引来巫族,只是,我们不知道巫族还有多少战力,等于拿整个澳洲所有人的命,来搏一个未知,下策!”

    戚昌转眼就给出了三策,刘凤自然不想要下策,中策也要丢掉百多年居住的澳洲,他也不想要,上策,他听起来,怎么觉得和下策差不多呢?

    “你这上策,和下策没啥区别吧?”刘凤疑惑道。

    “呃...巫族抗压那么长时间,却没有灭绝,自然有什么秘密藏身之地,巫族只相信巫族,所以,这个上策,需要主上显露实力,挣得巫族信任才行,不过,我觉的,这不是什么问题。”

    戚昌看着众人迷惑,无奈解释。

    “你们认为,应该选哪个?”刘凤看向张鹏飞四人组、格尔列这样的神系修士,还有李莫风和王武这样的武者,他有些难以下决定。

    “我们四个肯定是要留在这里的,我们自身修炼天赋有限,不是你给我们巫族血液,让我们拥有修炼煞气锻体的能力,我们恐怕早就老死了,这里的修炼环境对我们来说再好不过,只要留在这里,怎么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