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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狗,一嘴毛!
活该!”
梅瑾瑜听了之后,一脸嫌弃的说道。
在梅瑾瑜的眼里,徐增寿和李景隆是一丘之貉,都是乱臣贼子,不忠不义之人,这样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应该杀了!
一个有气节的人,就应该像自己的父亲那样。
每天看着自己的父亲唉声叹气的样子,梅瑾瑜就没来由的生气。
其实,她倒不是觉得李云睿有什么,毕竟两人一起从小长大,两小无猜。
即便李景隆在白沟河大战失败后,两家人关系还是很好,梅瑾瑜也经常跟着李云睿一起玩耍。
自从一年半前,李景隆打开了金川门,一切都改变了。
“小姐,也是曹国公有不得已苦衷!”
小暖又想起另外一个消息,曹国公李景隆在狮子山上,说出了打开金川门的真实理由,竟然是为了让南京城数万百姓活下来,才不计个人毁誉得失,这是多高尚的节操!
千古是非,功过留与后人评说。
“苦衷?那个草包能用什么苦衷?”
梅瑾瑜冷哼一声,她才不相信李景隆会有什么苦衷呢?看看李景隆,现在是高官显爵、鲜衣怒马,他能有什么苦衷。
“小姐,今天狮子山上,发生了一桩趣事,曹国公作了一首据说能流传千古的词,现在金陵城中的士子们,都在传颂。”
小暖搓了搓手,说道。
“小暖,你没发烧吧?就那个草包,还能做诗?”
梅瑾瑜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从她认识李景隆开始,梅瑾瑜就从来没听说过李景隆会做诗。
“是真的,连解缙解大学士都夸赞,说曹国公才情无双!”
小暖辩解道,毕竟外面很多人都在说。
梅瑾瑜看着小暖振振有词的样子,此时有些拿捏不准了!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小姐,这就是曹国公所作的《临江仙》,怎么样?”
小暖巴巴地将词背了出来。
“你确信是那个大草包作得词?”
梅瑾瑜听了之后,有些出乎意料,这首词绝对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她虽然年纪小,但也是家学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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