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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上穿着时下流行的白色回力鞋,看起来即年轻又时尚。
这些打扮都还算正常,让瘦猴感到张扬的是来人除了一头利落时髦的三七分细碎短发之外,在巴掌大的小脸上还带着一双大框墨镜。
显然墨镜对“他”
而言有些大,完美的遮住了“他”
的大半张脸,露出的粉嫩嘴唇和挺直秀气的鼻尖,使“他”
看上去有些雌雄莫辨。
在这普遍身穿补丁衣服的年代,这身打扮走出去足以成为这条街上最靓的仔。
难道是哪家的小公子跑出来游玩?
瘦猴没有觉得这孩子哪里不对,实在是“他”
通身的气质一看就是娇养的。
感谢这段时间的好吃好喝外加每天不间断的百花液,不然以拂晓原来的枯黄脸,就算想扮嫩估计也要擦一层粉才行。
没错,来人就是拂晓,为了这次行动,她愣是把半长的头发给剪短了,除了本来的发质实在不好之外,主要是男孩子的身份要比女孩子方便。
又花巨款去供销社买了一件海魂衫和一双回力鞋才勉强把自己打扮的合格了一些,至于墨镜,那完全是用来遮挡眼睛用的。
拂晓知道她的眼睛是全身上下最大的特点,让人看过之后最容易记住,为了安全,她才想办法弄来了一双墨镜。
之所以如此下血本,也是为了这次交易,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你穿的破破烂烂的估计也没人愿意理你,就算给面子搭理你肯定也会压价。
穿的好不说事半功倍,最起码不会让人看轻,还会给人一种摸不着低的错觉。
二是为了以后,如果这次顺利的话,肯定要常来常往,东西也许会便宜一些,但也比她绞尽脑汁的找机会去黑市冒险强,她也没那时间。
三也是最主要的,就是为了安全,不管以后会不会有第二次交易,她首先要保证不被人看到脸才行。
其实刚开始拂晓也想过跟在津市换秤一样无声无息的把东西换走。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念头,不说圣地会不会暴露的问题,在这个世界的规则是不问自取即为偷,哪怕在兽世看中别人的东西也要公平交易或者光明正大的赢过来。
私自换取始终是下下策,并不适合长久之计,圣地里那么多肉和大米,除非她以后再也不拿出来,不然都会是潜藏的危机。
大米还好点,关键是她的熏肉太有特点了。
敢干黑市的人,不说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那也绝对是胆大心细心狠手辣的主,拂晓虽然不怕麻烦,但也不喜欢有潜藏的危机。
所以该走的渠道还是要走的。
当然,这一切都是他们值得相交的前提下,不然拂晓不介意先礼后兵!
雁过拔毛!
瘦猴不知道对面小人心中的小九九,他做出一副不耐烦的模样问道,“你要问什么?”
拂晓伸手推了推有些下滑的眼镜,把手里提着的小布兜递过去,压低声音道,“有大生意,问问你们老大做不做?”
闻言瘦猴一惊,差点当场把门摔她脸上,他们是做黑市,但这里可不是黑市,而是他们其中的一个仓库。
既然是仓库,就是隐蔽不为人知的,现在被人悄无声息的摸到了门口,不吃惊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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