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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女儿红(第2页)

李叔捋一捋山羊胡,轻声道:“剑道春!”

“什么!”

尹多宝和苏仁不可抑制的出惊呼,剑道春,宣传的广告随处可见,苏仁甚至看见过,品尝过,在产品介绍记载中,剑道春有一千五百年的酿酒史,可真正展,达到今日市值几百亿的大型集团,确实是在近二十年左右。

一坛底酒膏,创造一个品牌,展成一个大型企业,其中蕴含的价值简直无法计算。

哪怕如小小,也知道,剑道春酒业,要比自家有钱的多,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

苏仁现在只要把酒瓮跑在怀里,一溜烟的跑到银行,找一间厚实的保险柜锁起来。

尹多宝嫉妒的小眼冒火,这是在他店铺里生的买卖,这是他亲手推出去的买卖,瞎了眼,竟然把滔天富贵送给了别人,心里倍受委屈,真想嚎嚎大哭一场。

尹多宝瞅一眼苏仁,充满恶意的说道:“李叔,您肯定看错了,千年酒膏,里面要有多少病毒,多少细菌,这要是喝到肚子里,死人都不稀奇。”

李掌柜哑然失笑,哪能不知胖子的嫉妒心作祟,问道:“知道酵母吗?”

尹多宝点点头,苏仁在一边若有所思。

“每一位出名的糕点师,手中必然有一块存放几十年的酵母,面时放上一点,补上一块,虽然细菌多,酸性大,但对人体无害,反而有益,这种做出的面点才会有好口感,好味道。”

李掌柜看着深褐色的酒瓮,说道:“酒膏跟酵母的效果一样,在酿酒原料中加上一点,结果会大不相同。”

“在说,千年以前的宋代,可没有现在这些个化学材料,什么白酒里的塑化剂,防腐剂,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通通没有,纯蒸馏,纯粮食,百斤粮食七斤酒,只要储存好,没缺陷,放在久也不怕。”

小小在一边咬着手指,脆生生的问道:“老爷爷,大叔刚才说它叫女儿红,那它是女儿红吗。”

“是,当然是。”

李掌柜“呵呵”

一笑,摸着小小的脑袋说道:“宋代明蒸馏造酒,刚开始,味道辛辣,过堂如火烧,以当时情况和华夏的口味来说,以软、绵、清淡为准,喝的都是低度酒,与现在的日本清酒差不多,大约在十几度左右,烈酒确实有些不合口味,一般酿造完成以后,会销售到大辽、金国等北方严寒的地方。

并且为这种烈酒起了个名字,叫“烧刀子”

随着时间流逝,人们现,“烧刀子”

储存多年以后,味道会变得沉绵,香甜,入口时回味悠长,品质立刻提升几个档次,不次于当世美酒,所以,渐渐也就有了储存烈酒的习惯。

娶亲,嫁女,为人生大事,招待亲朋,要用最好的酒水,最好的食物,而这种储存多年,流行一时的“烧刀子”

便上了酒桌。

婚嫁时,女方要穿红色嫁衣,男方胸前要带红色绸花,被褥为红色,窗纸蜡烛还是红色,娶贤妻,嫁孝女,日子红红火火,为讨个吉利的名字,“烧刀子”

摆上婚嫁的酒桌,“女儿红”

这个名字最适宜不过。

到最后,养成习俗,无论生男生女,都会酿上几坛烈酒埋入地下,等婚嫁时开封使用,“女儿红”

的名字,也就逐渐取代了原来的“烧刀子”

。”

小小一脸惊奇的说道:“哇······原来“女儿红”

这个名字,是这么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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