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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被自己夺舍的感觉(第2页)

郑秋冬提着钢管缓缓逼近,脸上带着凶狠至极的残暴,单手挽了个枪花,钢管像标枪似地投出,

“噗!”

细长的钢管闪电似地插进了这只丧尸的嘴里,恐怖的力量直接刺透它的脑袋,钢管的另一头从后脑勺穿出,

郑秋冬一个加速猛地冲了上去,在丧尸没倒地之前拔出了钢管,接着将它一脚踹飞,

“吃啊,你他妈不是很喜欢吃么?”

解决掉最后一只丧尸,郑秋冬转身走回通道,张伟和许立国畏惧地看着郑秋冬,

由于连翻厮杀,郑秋冬的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森冷的目光中尽是残忍和暴虐,

郑秋冬的眼神一扫过来,两人顿时不寒而栗,他们突然感到,眼前的郑秋冬比丧尸更加令人恐惧。

指着在地上缓慢爬行的丧尸,郑秋冬冷漠的开口道,

“去杀了他们,打爆他们的脑袋。”

张伟和许立国不敢违抗郑秋冬的话,瑟瑟发抖地靠近丧尸。

此时的两人内心在剧烈颤抖,好像心脏被人一把抓住了,因为,他们在郑秋冬充血的眼里看到了明晃晃的杀意。

仿佛下一刻,那根沾满肮脏血液的钢管就会打向他们的脑袋。

此时此刻,两人毫不怀疑,若是不按照郑秋冬说的照做,他们会看见对方脑浆。

钢管的一头指着地上的丧尸,郑秋冬心里已经有了打算,就拿这两个怂货来做为自己真正复活的头彩。

事实上,郑秋冬感觉自己或许是被‘自己’所影响了,九十九次的回溯时空就好像一个又一个的平行时空,郑秋冬夺舍了一个又一个的‘自己’,接连不断地吞噬融合成为了另一个复杂的混合型郑秋冬。

回到主时空后,以前的心智神魂还没有融为一体,或者说,主时空郑秋冬还没有被‘自己’完全夺舍。

否则,按照郑秋冬杀伐果断的性格,断不可能跑回来救这两个废物,若是侥幸遇到,不第一时间弄死两人就算他善心大发了。

究其根底,以上优柔寡断的行为,主要是被主时空的这个良性残存的十九岁大学生心智所影响。

至于罗伊人,无论是黑暗型郑秋冬,还是19岁的大学生郑秋冬,两者都会选择留下她。

对前者来说,罗伊人虽然是一个累赘,但她苏醒后将会直接拥有一项很强的异能,有绝对利用价值。

后者就简单多了,鲁迅曾经说过:爱一个人很简单,不过是年少懵懂情窦初开的年纪遇到了彼此,喜欢得时间久了,也就成了爱。

这应该是郑秋冬残留的正常人格中,最为坚守的一部分。

两人握紧扳手硬着头皮走了上去,许立国憋屈害怕得快要哭出来,你那么牛逼,为什么不把他们通通打死?

这种时候,面对丧尸总比面对郑秋冬好得多,两人清楚地知道,如果他们再敢像之前那样逃跑的话肯定必死无疑!

豁出去了!

“啊!

!”

两人走到几只趴着的丧尸跟前,瞪大眼睛嚎叫了一声,手中的大号扳手狂风骤雨地砸出,

“砰砰砰!”

丧尸的脑袋接二连三的爆开,张伟在砸爆第一颗脑袋瞬间,对丧尸的恐惧和害怕顿时消失了,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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