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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琪其实很擅长熬粥的。
吴家餐馆的招牌菜之一的小米粥就是她熬的,食材简单,火候精准,软糯香甜,入口顺滑,她能原原本本的还原食物的原味,发挥出食材的特质,她甚至可以自信说,自己熬小米粥的水平能比得上在煲粥技术上苦练二三十年的老师傅。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
她得旁边盯着。
她必须在旁边,根据粥熬制的程度来调整火候,根据它散发的香味来判断是否应该搅拌,什么时候加什么多大的火候都需要有精准的把握。
与她而言,熬一锅小米粥并不比烧一天菜要轻松。
但江枫不是这样的。
她亲眼见着,江枫一直在干别的事情,从头到尾只去锅旁边看了三眼,第一次抱小孩,第二次加红薯,第三次搅拌和把火关小。
就这么简单,却能熬出一锅如此优秀挑不出毛病的红薯粥。
吴敏琪直愣愣的看着红薯粥,身体却因为激动而有些颤抖。
这种感觉就像是,独孤求败的江湖剑客终于找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宿敌。
“敏琪,你熬粥的技术跟社长一样好啊!”
刘倩感叹道,从她手里夺过勺先给自己舀了一碗。
满满的,上面盛着大块的红薯。
“红薯粥不是我熬的,是社长熬的。”
吴敏琪从不居功,看刘倩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有些好奇,“你喝过会长熬的粥?”
“喝过啊,他们家炒菜馆刚开业那几天,社长的熬的粥还是免费送的。
社长的皮蛋瘦肉粥熬的可好了!
那个味道,那个香味,简直绝了!
特别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爽滑可口?不对,香……就是特别好喝!”
刘倩搜肠刮肚也想不出词来形容江枫熬的皮蛋瘦肉粥,不过她神往的表情已经告诉吴敏琪她对那碗粥念念不忘。
“他现在怎么不熬了?”
吴敏琪从刘倩手里拿回铁勺开始分粥,顺嘴问了一句。
“社长后来研究汤去了,他煮的汤是真难喝啊!
乱加食材,什么都加,各种菇子,还每天都不一样,现在不煮汤了,也不熬粥了。”
刘倩叹了口气,“其实,社长的厨艺挺好的,我也不是嫌弃他,但是他爸和他爷爷炒的菜明显更好吃,我们每天去吃饭都跟彩票开奖一样,你说他继续熬粥该多好。”
“做厨师当然得不断地学。”
吴敏琪还是很赞同江枫的行为的。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同在外地上大学同乡之间的话总是特别多,更别提还是同一所高中的,谈话间,粥和蛋羹就分好了,每人还有一瓶热牛奶。
其他人还能接受,分到搬东西和打扫活的同学们早已饥肠辘辘了。
一大早被叫起来,然后就干体力活,任谁谁都饿。
然后他们看到早餐的时候心都凉了。
一碗红薯或者南瓜粥,一瓶245毫升装的某牌热牛奶,还有一小碗学生用碗的鸡蛋羹。
陪孤寡老人讲话的女同学还好,干了一个多小时的活,本来胃口就大的男同学,简直是心如死灰。
“那个各位,等一下还有面条,要吃面条的请举手。”
刘倩大声喊道。
刷刷刷刷,几乎所有的男同学都举起了自己的手,还有一部分老师,比小学生上课举手回答问题还要整齐利落。
r>“还好有面条,不然今天上午肯定得饿死,诶,你小子居然带了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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