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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第5页)

但在当年可算是中等身高了。

再配上才102斤的体重,更加显得瘦高挺拔。

五官俊朗,唇红齿白,明眸雪亮。

皮肤也很好,没有青春时流行的“青春痘,”

只是皮肤显得略略偏黑,应该是在农村老家干农活多被晒的原因吧,但看起来更显阳光健康。

眼睛上两道剑眉笔直伟岸,看起来英气逼人。

虽然穿着显得很朴素,就是当年流行的短袖白衬衣,下面一条黑西裤,脚上一双黑皮鞋。

不过看到曾仕强脚上皮鞋的时候,许蓉有点忍不住有点想笑,这是啥皮鞋啊,在柳州就算柳江桥头的天桥上售卖的20块一双的二手货也会比这好,都穿得明显变型了,皮鞋抬脚的地方深深的凹了进去,因为皮鞋穿久了的原因,都被明显穿得宽大不合脚了。

皮鞋头表面的黑皮都脱掉了,虽然搽了鞋油,但也掩盖不了……

“这个小哥哥肯定老实,又帅,绝对是农村出来的“土货”

,没被城市里的空气“污染”

过的。

跟他拍拖一定会很有趣,小哥哥,学兄,你是我的菜了……”

对于许蓉这种恋爱方面的“老手”

来说,拿下曾仕强这种恋爱方面的“小白”

,那简直就是瓮中捉鳖,手到擒来,更何况还有一句古话叫做:“女追男,隔层纱……”

任何东西,没到手之前,看到的都是他的各种各种优点,到手之后,看到的却都是他的各种各种缺点。

在一起久了,褪去了刚开始时的新鲜感和神秘感之后,许蓉也感觉到了两个人性格上的巨大差异。

这个人怎么这么土,从来不会穿着打扮自己,天天就是衬衫配西裤,难道就没别的装扮了吗?就算是自己给他买了紧身衣加牛仔裤跑鞋,他也不喜欢穿,只有在自己的要求下才会穿出来。

而且那头发头型,千年不变就是三七分,为什么不去发廊做个时髦的蓬松头,甚至染个发,打个耳钉。

那样才潮嘛……

城市里流行的玩的东西什么都不会,不会溜冰,不会打电子游戏,不会打桌球,连麻将都不会打,只会打老土的扑克拖拉机……

吃饭的时候也一点没素质没教养,喝热汤不用勺子舀来慢慢边吹边喝,而是放在碗里等汤冷却了端起碗来个牛饮一口而尽,喉咙还发出咕咚咕咚的咽下去的声音,哪有这样喝汤的,喝啤酒这样喝还差不多……

吃饭也是,一碗饭在他面前,估计两分钟都不用就到肚子里了,好像根本不用嚼,是直接从喉咙倒下去的,而且声音还非常响,吧唧吧唧的像极了农村中的母猪吃潲……

那声音让许蓉在旁边听见都直皱眉头,怎么找了个这种货,这怎么能带得出手……而且,说他还不改,顶嘴……

当然,就算曾仕强没有以上种种缺点,许蓉也没想过跟他结婚。

结婚,对于当时的许蓉来说,还是很遥远的事。

她才17岁,正是享受大把青春激情的时候,正是享受恋爱带来的甜蜜感,享受生活中种种美好事物的时候。

曾仕强,只是她人生恋爱过程的一道菜,一次体验,一段经历。

这是她跟他刚开始恋爱时就想好了的。

本来按计划,应该是要到曾仕强毕业后才说分手的,但既然他主动提出来,提前说分手,那就提前分吧……

至于说道德上有什么?这种事情有什么咯,自己是女的都没觉得吃亏,难道曾仕强是个男的反而亏了,没理由嘛!

那个人不要经历几次恋爱才会结婚呢?就算是去买件衣服,也要试穿几件才会成交啊?“从一而终?”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算了吧,都什么年代了,还说这种一百年前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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