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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女孩和蛮族(第3页)

汤勺应该在锅里,女孩应该在家中,或者酒馆,或者床上.但是巴里特并没有那么做过,即便女孩曾暗示过。

如果她以后变成了***,而非女王,也许我会那么做。

但是现在,不。

欢愉应该是以交易形式发生,而不应该连带上责任,不应该!

他又抬头看了一眼女孩,那酒红色的头发像火焰一样耀眼。

如果我是一头脾气暴躁的公牛,肯定会被那颜色挑逗的狠狠冲撞上去,但我不是,他想道。

也许我应该给‘锤头鲨’一点教训,但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她能不在我面前唠叨。

瑞伊用木勺将锅里炖的汤和菜舀到了木碗中,又用匕首将黑麦面包切成了片,“吃饭吧,我的御前骑士。

虽然你的嘴没法用来沟通,也不能亲吻,但至少它还能吃饭不是”

不得不说,女孩的手艺还不错,汤虽然不浓,但炖的火候却恰到好处,在初春仍旧有些寒冷的天气里喝上一口,便感觉有种温暖能从心里涌遍全身。

巴里特用黑麦面包沾着汤吃,又把汤里一块炖软了的咸肉干挑出来扔到了火堆里。

那是一块地精肉,巴里特能分辨的出,而他不吃地精肉。

“你不应该浪费食物。”

瑞伊皱了下眉头,“更何况那还是一大块肉。”

“那是地精肉!”

蛮子解释道。

“地精肉又如何?”

女孩反问:“那些绿色的坏家伙和森林中的怪物、魔兽又没有什么不同,吃了又不会坏肚子。

你还真是娇气呢!”

她表情有些不屑。

不,不一样,巴里特在心里想道,但他不想争辩。

地精是智慧种族,而且曾经有过辉煌的文明。

智慧种族之间不应该以彼此作为食物。

巴里特在年轻的时候曾看过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最后一位地精》。

书没有作者,也没有第一次出版的时间,只有各个国家自己在翻印时的印制日期。

而到底是谁写了这本书、在什么时间写的,已经没有人能够知道。

不过看过这本书的人们都认为它的作者应该是一位地精,书写的时间应该是在地精文明消亡的时刻。

巴里特至今仍旧记得,在书的扉页上有这么一段话:

“我是最后一位地精,在我之后,地精文明将会正式消亡。

以后,其他种族在称呼地精的时候,也许不会用到‘位’这个量词,

取而代之的,也许会是‘头’、‘条’或者是‘只’。

但不管怎样,这都是地精这个种族自己选择的命运。

——谨以此书告诫那些仍旧存续着的文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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