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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了?”
唐末晚惊呼,”
那我怎么办?”
福伯从抽屉里拿了一把钥匙出来放在她的早餐旁边:”
这是少爷留给你的,以后你就开车去上班吧。
比较方便一些。”
开车去上班?看钥匙上的标志,居然是宝马。
叫她一个没毕业的大学生开着宝马去上班,人家会怎么想?
她摇头:”
福伯,你把钥匙拿回去吧,我开这么好的车不合适。”
”
没办法了,”
福伯道,”
这已经是少爷车库里最差的一辆了,少爷说了,实在不想开那就自己想办法上班吧。”
”
为什么?他难道以后都不回来了或者这么早就要出门了吗?本来捎带我一程不是挺好的吗?”
”
这是少爷的事情,我一个下人,也不会知道啊。”
福伯的话,让唐末晚认清了现实。
是啊,她怎么也可以忘了自己的身份呢。
这才几天啊,就开始得寸进尺了,以后长长的两年,该怎么办呢。
”
好吧,那我开就是了,不过万一出了点什么事情,我可不负责啊。”
福伯微微一笑:”
车子有保险,你只要管好自己不出事就可以了。”
”
!”
唐末晚已经说不出话来,大口大口的咬了两个面包,喝了一杯牛奶就出门去了。
黑色7系的宝马,犹如一匹骏马,在阳光下嘶鸣着。
看着手中的钥匙,她苦笑,这已经是车库里最差的一辆车了呢。
性能优越的车子开起来,自然是舒服的。
她的驾照拿了也快四年了,但还是第一次开这么好的车,油门很重,可轻轻一点就开出老远,跟她以前开了几次的需要猛踩油门也窜不上六十码的二手车比起来,这车简直就是像在飞奔。
哎,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想当有钱人的原因吧。
有了钱,豪车,美女,豪宅,用之不尽享之不竭。
其实不止傅子慕,就连傅绍骞浑身上下都刻满了有钱人的烙印,无非,一个高的不着调,一个低的比较骄矜。
她自然是不会把车开到诊所去的,甚至也不是开在附近,而是找了个方便停车又靠近公交车的停车场,又坐了几站公交才赶到诊所。
在诊所门口,就遇到了前来上班的张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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