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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衣服算是第一次正式约会,那么可以说,他们进行得非常顺利。
期间因为提到林瑜,林小凡想起昨天发生的情况,不禁好笑。
“想到高兴的事?”
叶肇钧问。
“林瑜啦。”
林小凡抿了抿唇。
当时林瑜奉命来接她时,一直在后视镜中偷瞄她,最后绷不住的问,“你怎么泡到我老板的,他很难泡啊。
多少女的想下嘴,一直都没找对过地方,你怎么就一口啃到他心里的软肉了呢?”
我没泡啊,真没泡啊!
林小凡当时无辜得真想喊冤。
可是,他这是什么破比喻啊。
啃啊,肉啊这种形容词,用在爱情身上合适吗?
但林瑜还没等她开口就自说自话,挥挥手道,“算了,世界真奇妙,说不定你无招胜有招。
哎哟,很可能哦。
这招高得很,很有境界啊。”
“我……不是这样……”
林小凡试图解释。
不过林瑜有个本事,但凡相信了什么,那两个耳朵就相当于摆设了,根本听不下去别人说什么,只努力板了脸道,“那,我跟你讲。
既然大家的姓氏发音相同,五百年前多半是表亲,所以我郑重提醒你,以后记得对我老板好一点,不然我跟你没完。”
林小凡觉得林瑜比罗春力还难沟通,干脆放弃,只很认真的答应。
等和林瑜分手后,超琢磨他的话,越觉得像是失败的前任故做潇洒时说得话,搞笑得很。
但,不会是叶肇钧魅力大到男女通杀吧?
想着,就又去偷瞄。
他长得真是好看啊,正面、侧面、后面,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她自认不是纯颜控,但为什么却只望着他就陷入了情网呢?他身上一定有什么东西深深吸引着她,只是她不知道具体是什么。
可是,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这就是汤显祖的中所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以后看我,就光明正大的看,不要搞得很地下。”
叶肇钧没回头就发现某些目光,无奈地道,“虽然现在不方便公开,但,会公开的……”
其实想想,他倒不介意得一个“前妻死亡宣告未生效,已经觅得新欢”
,这种容易引起千夫所指的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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