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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家里只剩下舅舅和舅妈俩人,俩人都觉得林益阳好,一个高干子弟肯娶一个乡村傻女,这是求神拜佛都求不到的好事。
哪怕林益阳又老又丑,短胳膊少腿儿,这样的人家都是打着灯笼火把也找不着的。
何况他还年轻英俊身强体壮而且拒绝了无数比她漂亮比她家世高上很多倍的名媛佳丽,非她不娶!
光这份坚定和专一就足够让人羡慕到死。
实际上,还真有人因为羡慕嫉妒陆小芒能嫁给林益阳作了死。
正因为他太好,好得像是天边耀眼无比,光芒四射的太阳。
而她太差,没有一样能上得了台面,而且还是个傻子。
所以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备受关注和冲击。
到后来,就演变成了一场悲剧。
害了很多人。
“啊啊啊啊!
谁来帮我按下脑袋里的开关啊?”
如果真有开关的话,请按下关键,让我不要再想起他。
陆小芒突然加快速度疯跑起来。
跑吧,跑吧,温斯顿·葛鲁姆的小说《ForrestGump》里的主人公阿甘一遇到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会跑步。
跑到身体累了不会想不会痛了,一切就都可以用另外的方式重新开始了。
陆小芒就这样一路跑回了外公家,冲进堂屋告诉外公:“外公,天富表弟找着了,应当在戴家村的李子林,你不用担心了,我这就去把他给你拎回来。”
“小芒……”
外公刚一张嘴喊了小芒的名字。
陆小芒就又像一只上了弦的利箭般从堂屋里疾射而出,不一会儿就跑得看不见人影儿了。
“这大晚上的看都看不见,跑这么快,一会儿要是摔了可就不得了了。”
外公急得团团转,一边往外追一边喊儿子名字:“罗夏,罗夏,你在干什么?你一个大人怎么还跑不过一个孩子?唉呀,小芒……小芒,等等我,我跟你一起去。”
罗夏从远处踉踉跄跄地跑了过来,手里捏着早就被风吹熄了的煤油灯,煤油在灯瓶里剧烈地晃动。
“爸,爸,小芒呢?”
“小芒早跑远了!
我让你看着她照顾她,你怎能让她一个小孩子黑灯瞎火的跑这么快呢?你这个舅舅咋当的?”
“爸,爸,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灯给我,我捏着手都不敢甩太大力,怕后用力灯就给甩出去摔碎了。”
罗夏把煤油灯往罗成功手里一塞,“还有小芒那孩子,眼睛好像能当电筒使,我点着灯都看不清楚要慢慢走,她却能健步如飞像小马儿一样跑得飞快。
从我们家到罗光明家,再从罗光明家到我们家,我一直跟着她在跑,就没见她摔过绊过,反倒是我自己被路上的石头绊了好几下,差点跌跤。”
啪……罗成功上前就往罗夏屁股上重重地打了一巴掌,“什么眼睛能当电筒使,还不赶紧去追!”
“爸,爸,我这么大个人了,你还打我屁股!”
罗夏挨了一记,动静有点大,天强蹬蹬地从小木屋那边跑了出来,一脸疑惑地看着这边。
罗成功的手还放在罗夏臀上。
罗夏感觉在自己儿子面前被打了屁股。
这滋味……有点不好形容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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