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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伯磕了三个响头,在潺潺的溪水边,将身边藏着的这把杀猪刀磨了又磨。
这年,他八岁。
虽然才八岁,但村里的人都说,小小年纪第顺伯,在爹死后,眼睛看上去就和大人的一样,精光四射,炯炯有神。
有人疑心顺伯是不是吃过野狗肉,只有吃过野狗的人,眼睛才那样。
有人就拦住顺伯,问他是不是。
顺伯就摇头。
他不吃狗肉,怎么会吃狗肉呢?野狗吃掉了爹爹的皮肉,他吃狗肉,不就是吃自己的爹爹吗?
这段时间的顺伯,大部分时间都和丁香在一起。
不,确切地说,他白天继续给东家放羊,晚上就睡在丁香舅舅家的草垛里。
这是丁香愿意的。
也是丁香的舅舅默许的。
谁都知道,顺伯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丁香会给顺伯塞馒头,给他油烙饼吃。
顺伯也就吃。
他听丁香的。
这可真是矛盾。
一面,顺伯一心想谋害丁香的爹刘麻子,可另一面却又深深地依恋丁香。
不要以为八岁的顺伯不懂男女之情,他懂的。
他知道丁香是一个好姑娘。
不过,如果杀死了刘麻子后,自己还能和丁香当朋友吗?他小心翼翼地问过丁香,丁香给他的回答是肯定的。
她一如既往地态度决绝:“我说过了,他不是我爹。
他就是畜生,怎么是我爹呢?”
那么,顺伯也就放心了。
晚上,躺在草垛上做梦时,顺伯想过杀死刘麻子的一百种方法。
吊死,溺死,刺死,打死……什么都有。
村里的变化日新月异。
很多穷人真的像做梦一般。
丁香的舅舅分到了刘麻子的两间屋子。
一家六口搬了进去。
刘麻子的狗腿得知了风声,已经吓得提前溜了。
但那个年代,无论他往哪儿逃,也还是要被捉住,时间早晚而已。
村子有干部进驻的第二天,顺伯吃了一顿好饭。
他至今还记得,油汪汪的猪头肉,真的是油汪汪的啊。
喷香的大米饭,真的是喷香喷香的啊。
顺伯连吃了三大米饭,吃的差点噎着了见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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