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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心中暗叹,当年先王殚精竭虑,终致早逝,姜鲜非但没有先王的眼光,更无先王的心性,居然真的认为先王与朝午王兄弟情深,打算自己继位后继续仰赖这位“叔王”
,被赶出台城后,更是郁郁而终。
蒋淑敬佩先王,虽然瞧不起朝午王,但更看不起姜鲜。
至少朝午王有野心,而姜鲜却是一副绵羊性子,只配让人宰了吃肉。
而姜元,比起其父更加不堪,连对鲁国的忠心都没有,这样的王对鲁国来说绝不是幸事。
蒋淑就将剩下的话都咽了回去,留下面色复杂,心中乱成一团麻的姜元。
“让他们进来吧,大公子也该梳洗一番了。”
蒋淑柔声道。
姜元这才发现外面已是朝日高升了。
在姜元的屋里睡了一晚,白天当然不能再占着大公子的屋子休息。
蒋淑坚持让蒋伟把他背了出去,回到车里,蒋伟立刻让人端来药,他看到蒋淑的面色潮红,刚才背他时就知道他在瑟瑟发抖,手心滚烫,知道这是发热了。
希望不是风寒!
蒋淑喝下药,有了点精神,让其他人都下去,对蒋伟说:“对姜元……就如同对姜斐一般就行。”
姜斐就是朝午王。
当年夺位后也曾意气风发,结果连递几封国书都如泥牛如海,其他诸候国都跟没听说他这么个人似的,他就消沉起来,龟缩在莲花台,整日寻欢作乐,醉生梦死。
其实当年蒋淑根本没把国书递出去。
蒋伟恍然点头,只是有些为难道:“这样……是不是不太好?若是被发现……”
蒋淑道,“把怜奴送过去。”
蒋伟惊道:“这……也太大材小用了!”
蒋淑摇头,“送过去吧,这也是他为家族能做的唯一一件事了。”
怜奴是蒋淑最小的儿子,其母不过是家中一个歌伎。
这样的出身,本该为奴为婢。
可蒋淑当时十分喜爱这个歌伎,歌伎生下此子后自尽,特意给儿子取名“怜奴”
。
蒋淑得知后,叹了两声,将怜奴养在身边,虽然不能姓蒋,但诗书技艺,他也曾手把手的教导。
怜奴性情坚韧,少年时与人争风,被人刺瞎一目,但他竟拼着眼睛不要,杀了此人。
怜奴瞎了一只眼后并不自怜,反倒极擅以此来迷惑众人。
蒋淑自己的几个儿子都吃过怜奴的亏,还不知道是怜奴是背后捣鬼。
蒋淑知道后不但不生气,反而更加看重他。
只是不免担忧等他去后,家中无人可遏制怜奴。
倒是蒋伟早就看中怜奴的机巧百变,想将他要过去当个养子。
蒋淑之前也犹豫,这样可以让怜奴冠上蒋姓,虽然成了半仆之身。
直到此刻,他才发现,适合怜奴的地方不是蒋家,不是做蒋伟的养子,而是成为姜元的近臣、信臣、宠臣。
蒋伟老大不乐意,却知道怜奴会选什么。
他早就看出来,怜奴是一头像狗的狼,虽然吃肉,却有着狗的性子。
在这个蒋家,怜奴唯一在乎的就是蒋淑。
等蒋淑去后,哪怕他这个叔叔,怜奴都不会放在眼里,当然,到时他收怜奴为养子,占着父子名分,自然可出尽手段收服怜奴。
而蒋淑爱怜奴,未尝不是因为这个儿子是诸子之中最像他的。
蒋淑替怜奴选的路是最适合怜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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