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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么早认识,你肯定不喜欢我,我那时候性格很不好的。”
楚钦在跑道上倒着走,这样就能看到钟宜彬的正脸。
正是因为高中时候被孤立了一段时间,楚钦才试着改变自己的性格,努力练习说话,他本就脑子灵活,一个一个哄得班里的男生都跟他玩,最后,竟然成了班里的老大。
说起来也是很励志的。
以至于这种口才,在大学之后依旧好用,直把他送到了专业主持人的道路上。
如果那时候有个钟宜彬来保护他,大概他依旧是那个瘦小又阴沉的家伙吧。
有些话说出来矫情,但真的是这样。
我变成了最好的自己,只为了在对的时间遇到你。
“你高中时候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
说到这个话题,楚钦的语气里就带了些酸味。
这家伙以前说,在遇到他之前没有喜欢过别人,但这么英俊的少爷,在高中时候真的不会谈恋爱吗?
钟宜彬瞪大了眼睛:“我都失忆了,哪里记得!”
“那你觉得呢?”
楚钦不依不饶道。
“决对没有!”
钟宜彬指天画地地说。
“你又不记得,你怎么这么肯定?”
楚钦抿唇忍笑。
“我不记得的就不算。”
钟宜彬扬了扬下巴,很是骄傲地说。
突然发现了失忆的另一个好处,就算是以前干过不好的事,现在统统可以抹消掉,反正也不记得了。
“那假如你高中的时候有喜欢的人,你会做些什么?”
楚钦换了个话题,看看能不能套出点什么。
钟宜彬皱眉,认真思考了一下,左右看了看,四下无人,慢慢伸手,把楚钦的一只手握在掌心,有些不好意思地往天上看:“会这样悄悄地握住他的手,牵着他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吧。”
楚钦觉得很是新鲜,因为钟宜彬这幅做派,到让他也紧张了起来:“还……还有呢?”
“还有就是……跟他一起打篮球,一起吃午饭,一起去澡堂子冲凉,晚上跟他室友换床……”
钟宜彬摸着下巴很是认真地畅想,想想高中时候瘦小柔嫩的楚钦,一定会怯生生地不敢反抗,被他霸道地抗在肩上,拐到澡堂子的角落里壁咚,让他说出那句梦寐以求的经典台词——少年,你愿意跟我一起守护地球吗?
楚钦抽了抽嘴角,什么乱七八糟的。
在高中回忆往昔失败,楚钦只能牵着钟小鸡去了他俩经常约会的餐厅吃饭。
这家是西餐厅,比较高档,当年钟宜彬追他的时候,经常到这里来吃。
“是因为这家的菜好吃吗?”
钟宜彬拿起菜单,全是法文。
“不是,”
楚钦笑着看他,“因为这家看起来比较高级。”
第一次追人的钟总,只会按照道听途说的方法,请人吃高级的菜,去高级的地方,说些高级的听不懂的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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