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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欲”
是私,是小恶,是人的自私之情。
“存天理”
就是存善,追寻天理,循道而行。
“灭人欲”
就是去恶,克己省身,修身养性。
简单的说,“存天理”
就是向善,“灭人欲”
就是去恶。
二程和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
其实是强调,作为人类,人性中最大的缺陷就是往往为自己的私欲所蒙蔽,而看不到自己的真实面貌,而不能认识和接近真理。
所以朱熹在《朱子语类》中又说:“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
“灭人欲”
不等同于禁欲主义,那是对程朱理学最大的曲解。
儒家理学就是一门教导人做人的哲学,“存天理灭人欲”
就是希望学者能格物穷理,正心修身,可成为一个内外兼修,才德具备杰出的人。
这恰恰不是对人性的禁锢,而是对人性的尊崇。
“存天理,灭人欲”
就是修身养性,是劝导人做杰出的人高尚的人了不起的人伟大的人。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源于《礼记大学》的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
一段。
但是,《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
,其后再未作出任何解释,也没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
与“致知”
这两个词汇。
东汉郑玄最早为“格物致知”
作出注解,而自从宋儒将《大学》由《礼记》独立出来成为《四书》的一部后,“格物致知”
的意义也逐渐成为后世儒者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
现在关于“格物致知”
的流行诠释多是根据朱熹学说的部分观点而出现的。
朱熹“格物致知”
的观点主流化的原因
朱熹关于“格物致知”
的观点之所以在后世成为主流,并非是因为获得后世儒家学者的普遍赞同。
事实上,朱熹学说在南宋当时曾因政治党争而被斥为“伪学”
,后世的许多儒家学者也都大力批判朱熹对于“格物致知”
的学说观点。
但元朝中叶,朱熹的《四书集注》被官方采用为科举取士的应试准则,明太祖时期又独尊《四书》上的朱熹学说为官方思想权威,明清两代历时五百余年的科举应试更是以朱熹学说为准。
在数百年的官方教条权威下,朱熹在“格物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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