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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鬼发现我们了,小脑袋往一块儿凑了凑,不逃跑了,继续玩。
已经钻进洞的那只正是狼妹妹飞毛腿,她刚才一跑,我就晓得是她了,因为这小丫头奔跑的时候总是单边—她前腿儿跑得快,后腿儿跑得更快,于是后腿儿总想伺机“超车”
,因此她跑起来的姿势就是歪扭着身子的。
这会儿,飞毛腿躲在“家门口”
探出半个脑袋,似乎不敢相信那两个兄弟怎么那么胆儿肥,她犹豫着自己是该躲,还是该出来加入游戏。
“是他俩没错!”
我心里那个热乎呀。
他们还记得这个呼唤了七天的名字—福仔、小不点!
记得那七天里,我每次喂食喊他们,他们总是表情漠然,好像根本不知道也不接受这个小名。
即使我给他们治伤喂食,他们也不像我们幻想中的那样亲近,始终像戒备绑匪一样防着我们。
然而这一刻,不逃避就已经是一只野狼能给予人的最大信任和回报。
小狼回家了,并且知道我们不会伤害他,还有什么比这隔水相望不离不去更加美好的感觉呢。
虽然这个距离只能看清楚轮廓,但我们太满足了,这是我们与福仔和小不点失联半个月以后第一次看到他们平安的样子。
我们架起长焦摄影机和望远镜观察那三只小狼:福仔、飞毛腿和小不点。
小家伙们三个月大了,正在抽条,耳朵立了,嘴巴尖了,腿脚拉长了。
这年龄正有使不完的精力,福仔和小不点在小溪边可劲儿闹腾。
飞毛腿一会儿看看福仔和小不点,一会儿看看我们,观察了好半天,总算也放开了胆子。
亦风在山上的隐蔽帐篷里放哨,我试探着下到山谷中,架着小DV近距离拍小狼,几个小鬼头依然玩得毫无顾忌,没有嫌弃我的意思。
飞毛腿玩上一会儿就要担心地瞅一瞅我和亦风的动静。
既然他的哥哥和弟弟都敢在我面前晃荡,她也不甘被嘲笑为胆小鬼,但我们毕竟是人,不得不防。
没准儿她的妈妈教过她,人是动物界的公害。
福仔越长大越像格林。
我心想,就把他当作格林吧,在盗猎者的眼皮子下面,让我们守护好他们,不要再让格林的悲剧重演了。
小不点在我们小屋生活的时候,我还觉得他挺温柔,可是在狼窝边,我才发现了他的另一面,这家伙个儿小脾气可不小。
这会儿他正跟蚊子发火呢,这些蚊虫专门叮咬他的小鼻头和没毛的肚子,气得他在草丛中挥舞着小狼爪蹦来跳去,只要有蚊子掠过他眼前,他张嘴就咬。
我观察得正带劲儿,对讲机噼里啪啦响起来,亦风的声音急坏了:“糟了,糟了……”
我从裤兜里摸出对讲机:“啥?”
“快看背后……你背后!”
我后颈一凉,急忙回身。
不好!
大狼回来了!
是的,狼窝被掏过一次,大狼当然会提高警惕,不会离家太远了。
我以前来狼窝那么多次都没遇见过“家长”
,这会儿,我也光顾着高兴,几乎忘记了这潜伏的危机。
这正是“久走夜路必撞鬼”
,今天是在狼窝跟前遇到狼了。
我跑不了,也动不了,刹那间僵成了一根虫草,全身所有的恐惧从后脑勺冒出了芽。
几十米外,那匹大狼嘴里叼着一只活旱獭从山坡另一侧冒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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