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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缪大亨决定死心塌地跟着义军干(第2页)

“不准抢,他娘的都抢什么!”

“把拿走的粮袋都拿回来,忘记军法了吗,谁要不拿回来,就加倍处罚,停发一个月的粮饷,外加三十杖!”

“各千户、百户管好自己的人。”

“明明都演练过,嘱咐过,还忍不住乱来,是记不住还是故意这样?”

“各千户、百户谁要是没管和自己的人,就回去写检讨书。”

领着朱元璋麾下亲军兵勇的徐达,是专门负责维持领饷秩序的。

所以,在这些义军将士因为粮饷分发而纷乱起来时,徐达也带着朱元璋的亲兵,开始持着鞭子,一边抽着因为失态而不听令的义军官兵,一边大声喊着。

这些朱元璋的亲兵都戴着一个红袖章,红袖章上写着一个“宪”

字,而用鞭子逼着领饷的义军官校去排队。

宪即法令和典范的意思。

能为朱元璋亲兵的,基本上是义军里纪律性和服从性都不错的,所以,即可以作为维持令行禁止的执法队,也可以作为令行禁止的模范队。

正因为此,章诚才建议朱元璋给他自己的亲兵戴上一个“宪”

字袖章,既作为令行禁止的表率,也作为在军法队使用,且在执行军法时,也能让被执行军法的义军官校通过看见“宪”

字,而对令行禁止这事加深印象,可以更快的变得知道守规矩。

草创期的义军对于遵守军纪这件事,是有些抵触的,也需要一个去接受和适应的过程。

何况,义军的领导者也是在实践中开始创立规矩。

总之,义军彻底的脱胎换骨需要时间。

而章诚算是加速了这一过程,因为他的出现,让义军在草创期,出现了很多规矩。

要不然,云也不会吐槽章程立的规矩太多。

而现在,章程让朱元璋亲兵戴上“宪”

字袖章,也是一种新规矩,这种规矩是基于目前急着要先发军饷而来不及建立军法执法机构的临时办法。

来领粮饷的义军官兵,因为脱了甲,又没有带武器,所以虽然人比宪兵多,但在被鞭子抽时,也无可奈何,甚至疼得只能躲避,并不得不守起规矩来,开始认认真真排队。

千户、百户等官校也开始主动整顿自己内部秩序。

于是,没多久,发饷的秩序就得到了维护,粮饷倒也因此发的快了不少。

官兵们在领到粮饷后,也渐渐喜笑颜开,对朱元璋和章诚等负责发粮饷的人,都多了几分敬服之感。

怎么说呢。

毕竟领到的粮食和抢到的粮食,对于才从农民变成起义军不久的义军官兵而言,意义还是不一样的。

前者让他们内心多了一份自己价值得到尊重、自己是正规军的那种精神上的荣誉感。

后者让他们容易觉得自己就是匪就是贼,就是这个世界的破坏者,而不是这个世界的秩序保护者。

这也算让他们尝到了遵守秩序且通过秩序来获得报酬而带来的喜悦感,进而开始有了更大的动力去遵守军法,去保证秩序。

归降朱元璋而成为义军一员将领的缪大亨就在领饷时,因此对缪贞低声说:“叔父,我感觉我们将来别想再归附朝廷了。”

缪大亨口中的朝廷就是元廷。

缪大亨本是元廷的将领,曾为元廷攻打过为农民军盘踞过的濠州城。

所以,缪大亨现在还是有被招安的想法的,而潜意识里仍有自己现在是在从贼的想法。

这时,缪贞听他这么说后,便问道:“这是怎么讲?”

“因为,这粮饷一发,义军就不是匪了!”

“我们这些临时归降的兵也要被他朱元璋收心,我们自然得不听其命也得听其命了,除非我们真要一兵一卒都不要地去归附朝廷。”

缪大亨因而回答起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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