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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血色浪漫(第4页)

《血色浪漫》,改变成电视剧之后可是非常经典的。

这部小说的改编权,宁远早在跟他谈《亮剑》的时候就已经预定了,书名还是宁远“起”

的。

“我这几天是刚看完,这小说写的真好,看完了我都觉得我们这代人没什么青春了。”

宁远说道。

比起电视剧,宁远觉得小说的豪不逊色,甚至更为出彩。

“我们年轻那会真就跟书里一样,不知道宁总最喜欢书里的那个人物。”

“我很欣赏宁伟。”

宁远的回答让都亮有些意外。

“可能因为我也姓宁吧。”

宁远笑着说道。

都亮也笑了,他以为宁远在说笑。

其实,宁远确实是喜欢宁伟这个角色。

在他眼中,这部剧人物之中,最具血性的,并非是一号钟跃民、二号张海洋,而是位居四号五号的那个叫宁伟的年轻人。

从小就怀有成为烈士理想的年轻人,本来是个非常出色的战士。

只是因为一次拔刀相助,被逐出部队。

复员后,又由于做生意遭人欺骗,复仇心切,在一个对一群的群殴中,犯了伤害罪,被判刑十五年。

不干在狱中度过余生,毅然越狱,开始了亡命生涯。

按照一般社会的社会眼光,这是一个被划入另册的异类。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其实在艺术上颇具美学意味。

即便是商业性十足的好莱坞电影,也会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大做文章。

但是国内的电视剧,他就注定只能是异类。

而事实上,像宁远这样的人,无论在官民之间,还是黑白之间,都具有一种平衡生态的生存意味的权利。

其实就是人们称之为侠客的一类英雄。

但这样的英雄在我们的社会是注定不会被接受的,他最好的结局真的就是去战死沙场,当个烈士。

这就是专诸要离一样的人物啊。

不过他也好羡慕钟跃民啊。

两世为人的宁远,始终活的亦步亦趋,如履薄冰。

其实,他也想少年意气风发。

鲜衣怒马,嬉笑怒骂。

可他终究做不来。

知道的太多,就是这样。

一个人越是无知,就越容易得到快乐。

而知晓未来十几年大势的宁远,很难会有满足感。

可能站在山巅的时候会有?

宁远品了一口茶后,如是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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