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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第10页)

但她还是得在教室里坐着,她开始发神。

七岁半,父亲终于调到离攀枝花很近的一个小站,那里有学校。

她和姐姐都去了,见到了攀枝花,又叫木棉花,在树下捡它的花朵,吸它花蕊上的糖吃,吃完,再舔舔小手。

热得长了大疮,吃到了芒果和芭蕉。

放学的时候双脚并着走铁轨,听到火车轰隆隆地来了,快速地跳到旁边,用手捂住耳朵。

散步的时候,走过铁桥去看守桥的一个班的战士,看他们打蓝球,他们带她荡秋千。

一天晚上她带姐姐去公社看电影《画皮》,回来被跪炭渣。

车站也放电影,白朴的《墙头马上》,四大戏曲之一。

还去了很远的一个村长家里,山里又山里。

相比而言,老家一点都不穷,至少还有水,还有成片的田地。

而那里,全是干草和荒山。

吃了红红的酸石榴。

跟一个叔叔去了他在米易县城的家,阿姨有工作,家里好整洁明亮。

父亲给她们一人五元钱,姐姐买了衣服,她买了一大堆小人书。

据说她一岁抓周时,抓的是最远的算盘,父亲因此很看好她。

其实,可能仅仅只是算盘上的珠子吸引了她。

老家哪里有这么好玩,难怪姐姐要哭。

八岁,她该读二年级了。

父亲说这样不行,她要读一个好学校。

将她转到老家镇上最好的完小,是托在畜牧站做兽医的幺叔的关系。

那时叔叔收入很好,很吃香,天天在别人家里吃香的喝辣的。

现在,单位都跨了。

学校依山傍水,是没收镇上最大的地主的庄园所建,全校师生六百多人。

一个年级分甲乙两个班,一个班七十人,三个孩子一张桌子。

学习好读甲班,差的读乙班。

她总是过目不忘,很快成为第一。

班上那个以前的第一很孤立她,嘲笑她的口音,嘲笑她穿的裙子像鸡笼,全校都只有她一个人穿裙子。

她住在五里之外的叔叔家,叔叔每天上班就顺带用自行车搭她。

每一个学生带一个瓷杯,学校用一个大窖同时蒸他们六百多人的饭。

基本上所有人的午餐都是,米饭加一个红薯,再搭一点酸菜。

三年级,叔叔家的双胞胎妹妹也上学了,叔叔要先送妹妹再送她,老是迟到。

再说又升了一级,作业越来越多,她不能帮婶婶做那么多的家务了,很不讨她喜欢。

叔叔在镇上给她租了一间又潮又黑的房子,就在镇上通往家里的,那条只有二十厘米宽的斜坡路的路边上。

没有窗户,每天都在屋子里听见人来人往。

叔叔又托人给她找了公社食堂的饭票,她每天在那儿吃饭。

一般有两个菜,她只记得胡萝卜烧肥肠,一毛钱一份。

肉不知道到哪里去了,猪那么少,可能是供应城市去了。

经常可以看到公社干部来这里开会,他们穿着蓝色的中山服,提着气派的人造革公文袋。

那个打饭的阿姨大概三十来岁,编着两条齐肩的辫子,穿着一件橙黑相间的格子衣,戴着蓝袖套。

那个时候的人一般有两身衣服,用作换洗,但是她只记得这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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