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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用到的很多知识,都没啥参考价值,真的,我已经去搜了不少论文,又去看了伦敦地图。
然后发现最严重的问题,我找不到1925年的伦敦地图,所以大家看个乐呵就行。
我自己也不是专业人士,写这些单纯为了代入感,所以不要信。
】
【啊对了,犯罪地图学的确现实里面有,大家想了解还请直接翻书,别学我,直接在网上搜资料。
】
一个星期后,沃土原那边的傲罗来了消息,他们成功在犯人提米(阿比盖尔总觉得这个名字挺小巧,甚至有点黑色幽默)的花园里成功挖到了一具女性骸骨。
“我猜他们也发现这个女孩的部分骨头也变化了吧。”
办公室谈到这件事时,诺特喝着咖啡吐槽道,“他到底对兔子有什么执念啊,还是小小年纪就开始和个兔子一样渴望jiao配?”
爱德文点点头,提米已经在被逮捕的第二天成功崩溃,一五一十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和盘托出,曾经证明他不是第一次杀人的关键证据也被找到。
现在唯一要在意的只有后续工作,还有那个教会提米魔法的巫粹党。
“唉,任重而道远,一个小偷居然还能被欧洲的一个恐怖组织看上,我都想问是谁瞎了眼。”
诺特耸耸肩,拿起提米的案卷调查看了起来,“他说自己把女孩子变成兔子,是因为这样就乖巧起来,呵。”
阿比盖尔则是对着案件调查里关于受害者变成兔子的那一栏若有所思:“他在年轻时把女孩子部分身体变成兔子,我还可以理解成是自己杀人后过于恐惧,害怕尸体被人辨别出来。
但是这具尸体,他为什么只是单单把那个孩子小腿以下的部分变成兔子?”
诺特打了个响指:“那是因为兔子这种动物一年四季都在生孩子,繁殖力特别旺盛。
我记得以前麻瓜里面还经常猎杀兔子,他们觉得是女巫化身。
啧啧啧,他们吃兔肉的时候可没想过自己吃的是女巫肉。”
说到这里,诺特脸上的表情开始逐渐变化,他重新拿起案宗仔细翻读起来:“该死的,邓布利多,这家伙之前的几起案件你还有没有记录,我要张大的伦敦地图!”
阿比盖尔急忙把自己墙上那张伦敦地图取了下来,仔细想想,又打开抽屉,掏出一份伦敦地铁路线图,两张一起递给诺特。
一边喝茶的昆汀和爱德文脸色一变,一起和霍拉旭聚了过去。
“第一起案件是在这里,伦敦郊区的一家中产阶级家庭。”
霍拉旭说着,用一支红笔在地图上一个个勾出作案地点。
或许是为了担心引起警方注意,提米的每次作案地点相较上一次都离得很远。
“好了,我现在用的是我之前几年追查犯人总结出来的经验,你们几个不要太过在意。”
诺特凝视了好一会地图,用圆规把几个点连接了起来,是个歪歪扭扭的椭圆形,“他很聪明,每次作案后会冷静一段时间,随后去更远的地方流窜作案。”
提米的家在伦敦郊区,和后面几次案件地点距离最短只有一百米,而对方工作地点则是市中心对角巷的一家药材铺。
在老家进行偷窃后就会回到市中心再次犯罪,市中心闹大后又会回到老家,得益于麻瓜地铁设施和巫师便利的壁炉交通的掩护,一开始傲罗甚至没注意到他。
哪怕是他犯下杀人案流窜时,也没放弃自己的这个习惯,却被诺特提前察觉到,带着阿比盖尔在伦敦街头把他堵了个正着。
诺特在椭圆中心画了个圈:“你们看这是哪里?”
“泰晤士河边的一条商业街,我记得他背靠一条巫师街区。”
昆汀探过身子说,“你怀疑他是这里附近遇到巫粹党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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