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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序 认心认人的皮囊(第1页)

如果皮囊朽坏,我们还剩下什么?

好吧,你告诉我,还有灵魂。

有吗?

有的吧。

——你都有点像祥林嫂了。

好吧好吧,我信了。

可是,那脱去了皮囊的灵魂啊,他们在忙什么?下地狱或上天堂或在荒野上游荡?我读古人的记叙,总觉得,那些孤魂野鬼,它们所渴望的,不过是转世为人,再得一具皮囊。

温暖的、逸乐的、疼痛的、脆弱的、可耻的皮囊。

蔡崇达写了一本书,就叫《皮囊》。

当我看到,父亲死去,而儿子气急败坏破口大骂时,我忽然发现,有点不对了。

是的,我的泪腺受了刺激,有液体分泌,我知道,那叫泪水。

我说服自己,这不值得流泪,这不值得哭,我所看到的不过是、仅仅是人世间每时每刻发生的事。

这不是“子欲养而亲不待”

,这是一种刻骨的愤怒,愤怒于,人在受苦,而他竟注定孤独无助,儿子也帮不了父亲,一切皆是徒劳。

或许,皮囊的冷酷法则就是,它从不许诺什么,它不相信奇迹,不相信心。

是啊。

皮囊有心。

不管这具皮囊是什么质地,它包裹着一颗心。

人生或许就是一具皮囊打包携带着一颗心的羁旅。

这颗心很多时候是睡去了,有时醒来。

心醒着的时候,就把皮囊从内部照亮。

荒野中就有了许多灯笼,灯和灯由此辨认,心和心、人和人由此辨认。

《皮囊》是认心、认人的书。

比如认父亲,蔡崇达是80后吧,我曾经说过,自70后起,在文学书写中,父亲就失踪了,不是去了远方就是面目模糊,他不再是被尊敬、畏惧、审视、反抗的对象,他直接被屏蔽,被搁置在一团模糊的阴影里。

而在蔡崇达这里,父亲出现了,被反复地、百感交集地写,这个父亲,他离家、归来,他病了,他挣扎着,全力争取尊严,然后失败,退生为孩童,最后离去。

父亲被照亮了。

被怀着厌弃、爱、不忍和怜惜和挂念,艰难地照亮。

在这个过程中,蔡崇达长大了。

这个长大的人,从父亲开始,一个一个地,把与他有关、有缘的人照亮。

他为此专门写了这么一本书。

西方之巫说:认识你自己。

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的他人。

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谁。

这就是苏珊·桑塔格所说的人的世界。

人必须在人的世界里求取意义。

写这么一本书,是伤心的。

伤痕累累的心。

但伤痕累累的心是好的,流泪、流血、结了痂、留下疤痕,然后依然敏感着,让每一次疼痛和跳动都如同初心,这是好的。

除非死心,除非让心睡去。

怀着死掉的、睡着不起的心,皮囊就仅仅是皮囊。

皮囊可以不相信心,可以把心忘掉。

但一颗活着、醒着、亮着的心无法拒绝皮囊,皮囊标志出生活的限度,生命和生活之所以值得过,也许就因为它有限度,它等待着、召唤着人的挣扎、愤怒、斗争、意志、欲望和梦想。

这是多么有意思,虽然我们到底不能确定意义。

这也就是为什么,灵魂——中国人把它叫做心,永远贪恋着这个皮囊。

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哪一个中国人真的向往过冰冷的天堂?哪一个不是希望回到人世,希望把经过的再过一遍?

但这一遍和那一遍是不同的,

就像醒着和睡着不同。

写作就是再过一遍。

过一遍自己,也试着过一遍他人。

把栏杆拍遍。

把心再伤一遍。

我不能肯定这本书是什么,我甚至不能肯定它是小说还是自传,但我知道它不是什么,它不轻松不愉快不时尚甚至也不“文学”

——文学没有那么重要,比起生活、比起皮囊、比起心,文学是轻的。

蔡崇达写得不太好的时候,还会有一点生涩的文艺腔,但当他全神贯注全力以赴时,他不文艺了,他站在这里,艰难地扪心而说。

——这时,他只是一个历尽沧桑的少年。

李敬泽

201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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