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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时分,秦牧再次来到乌衣巷尾的祠堂,把好人好事进行到底。
用过药后,那大汉身上的伤口已不再溃烂,情况好转了一些,除了药品之外,秦牧还带来了一只烧鸡,一坛好酒,他撕下一只鸡腿,慢条斯理地嚼着。
那大汉该是已饿极,一把将整只鸡给抢了过去,大口一咬,整个鸡屁股顿时荡然无存。
秦牧停下咀嚼,感觉有些难以下咽。
“他娘的,你的选择能不能高尚点?”
“那是你们读书人不懂吃,这鸡屁股脆而嫩,就象少女的奶子,一口下去,满嘴酥香..........咳咳..........换你们读书人的说法,这叫肮脏的地方荷花长得总是特别艳。”
“这跟少女..........呃,跟荷花有个屁关系,常言道,宁为鸡首,不作牛后。
一口选个鸡屁股,你还真德性。”
不管秦牧怎么说,大汉甘之如饴,一脸畅快地消灭掉鸡屁股后,又猛灌了几口酒,才问道:“还是那句话,为何要救我?”
“我也还是那句话,你欠我十万两。”
“你............”
“好吧,给你加一句,我挺佩服袁督师的。”
“锵!”
的一声,寒气森然的大刀一下子横在了秦牧的脖子上,那大汉已经站起,正侧耳倾听着祠堂外的动静,“你竟然勾结东厂阉人,要谋害于我。”
好快的刀,而且分寸拿捏得如此之好,绝对是高手。
秦牧微微向后仰了一下,让自己脖子离那冷森森的刀口稍远一些。
“你脑子进水了吗?赶紧把你的破铁皮拿开,他娘的,你哪只眼看到我勾搭东厂番子了?现在我宣布,你欠我十二万两,一个仔也别想少。”
“你若不勾结东厂,如何得知我是袁督师部下?”
“只要还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猜到,媚香楼上,东厂番子大喊捉拿叛党,如今的大明朝,叛贼满地都是,但称得上叛党的还真不多,你的,明白?”
“袁督师身受奇冤,他没有背叛朝廷,他没有!
袁督师是被那些阉人陷害的!”
大汉的声音显得有些激动,可见他对袁崇焕是非常敬佩的。
“再不把你的破铁皮拿开,就涨到十五万两。
你他娘的冲我喊什么,我不是说了吗,我挺佩服袁督师的。”
袁崇焕是忠是奸,是功臣还是罪臣,秦牧才懒得去管,至于他说佩服袁崇焕,那倒是真的。
这家伙利害啊!
“五年平辽”
一声吼,让崇祯这个破落户把棺材本都押在了他身上,后世那些传销头子连给老袁提鞋都不配,大手笔啊!
秦牧承认,至少自己就做不到,否则他也早来个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了。
现在若是也能捞个督师做做,让崇祯把棺材本押给自己(如果他还有棺材本的话)那该多好啊,至少可以让自己省去几年的奋斗时间。
袁崇焕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应该不止是人有多大胆,田有多高产这么简单,一定还有其他法门,虽然秦牧想不出,但人家袁崇焕确实做到了让崇祯相信他能五年平辽。
虽然地球人都知道,满身贴着狗皮膏药的大明朝,想要五年平辽,跟国足想拿世界杯冠军是一个概念。
唯一的可能,除非是朱重八能从棺材里爬出来,嗯,看来崇祯一定以为自己得了朱重八的隔代真传,或是得到朱重八附体了。
秦牧跟本无视大汉的威胁,独个在心里权衡着,自己要不要也站出来大吼一声“两年平辽!”
不,一年,一年就够了,一年之后崇祯已经在煤山上找到那根歪脖子树,应该不会计较自己是不是栋梁之材了。
那大汉见秦牧说到袁崇焕时露出一脸佩服之情,连忙把刀收起,心里充满了感激。
要知道如今天下百姓对袁崇焕是骂声一片,绝大多数人认定他勾结满清鞑子,袁崇焕被千刀万剐时,满京城的百姓争抢吃他的肉,可见人们对他是何等的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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