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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的伙食异常丰盛,不知老板从哪搞来,一条约莫有两三斤重的五花肉。
肥瘦相间,恰当好处。
这应当是一条非常有追求的小猪,怎么好吃怎么长,太会替人着想了!
这么好的五花肉,拿来做什么好呢?
红烧肉,回锅肉,东坡肉,烤肉,炖肉,各种跟五花肉有着不解之谜的菜单,在我脑海中盘旋。
越想越馋。
忙活了好一阵子,米饭已经熟了,我掀开锅盖。
一阵致命的肉香就飘了出来。
炖了足足两个多小时的五花肉,已经软烂无比。
用筷子轻轻一抿,就碎成了两块。
都香到姥姥家了!
这大概是我有生以来分泌口水最多的一次。
额…或许不止是我!
透过木窗户,两个一大一小的脑袋频频朝这里张望。
大的那个似乎有些害羞,见我抬眼看他,又别扭地移开了视线。
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我觉得吧...咱俩的性别是不是应该对掉一下?
至于小的,那就更不济了,他蹲在厨房的门口,小胖手扒拉着门框,口水已经流到了门槛上。
眼巴巴的样子,让人恨不得把整个世界捧到他的眼前。
“小宝贝!
你怎么能这么可爱?“
我走到了门口,蹲在小萝卜头的面前,捏了捏他圆圆的小鼻头,用袖子擦去他嘴角的口水。
“还没好吗?这都快正午了。
“
在厨房门口晃悠了好几圈的男人,又出现了。
中午这顿饭,吃的是宾主尽欢。
老板的欢,大概是觉得他花的那八十两没亏。
而我的欢,则是在开饭前,就在自己碗底藏了半碗的肉。
说实话,在现代,我是个半素食主义者。
当然,也是被迫的,为了保持好的身材,每天和热量,卡路里作斗争。
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吃素的习惯。
但是在这个人均体重不过百,十个人里九个都是瘦骨如柴的世界中,减肥好像是件非常遥远的事。
所以吃肉,我没有一点负担。
我抿着嘴里的肉,闭上眼回味着弥漫在整个口腔之中的肉香。
一个字爽字无法形容出我内心的激动。
这简直就是王炸爽!
美好的时光,往往都是短暂的,我走出了厨房。
就看到一个身姿矫健的人,在院子中间舞剑。
这人怎么老喜欢在饭后练剑。
这样练出来的剑,会比较厉害吗?
不怕得阑尾炎?
大人的事,小孩不能插嘴,老板的事,也是一样。
我正想绕过中间的人,回屋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突然看到了他身后,那晾衣绳上面挂着的衣服。
咦...这不是我那些还没洗完的衣服吗?
我转头看了一眼,大概在我膝盖位置的小萝卜头。
是你洗的?
小萝卜头歪着脑袋,冲我眨了眨眼睛。
好吧,这个可能性应该不存在。
我的视线回到了院子中央的男人身上。
虽然我看不懂那些招式,但不知道为什么,透过阳光,看到那人挥洒汗水,笑得肆意畅然,就有种特别的感觉。
这感觉很难形容,就像图书馆里的白衬衫,篮球场的运动鞋,美术室里的素描笔,或是音乐会里的小提琴。
就像一种很特别,很合适,很美好,又很昂贵的一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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