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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七写的很认真,一笔一划,很是专注。
老阿公在旁边小心翼翼的看着,不由得感叹,有个先生真好,自家小七,两个晚上学会的字就比自己一辈子还多了。
他一辈子都没有遇上愿意教他的先生,他会的那几个字都是他自己机缘巧合记住的,所以才会记错。
老阿公虽然是部落里的巫医,但是医术也只是半吊子,他没有传承,只记得一些偏方,也看不懂医书,也没有钱买医书这样奢侈的东西。
只是意外碰巧治好过人,然后就从放羊转成了部落的巫医。
所以此时老阿公也在火堆边认认真真的听着,跟着一块比划着写,只是因为年纪大,不好意思在叶先生面前大声念出来,嘟嘟囔囔的小声念。
明明只是教几个字,也只是随口一说,可是此刻看着面前的场景,自己教几个字,学生下至六七岁的稚子,上至满脸皱纹的老汉,都学的十分认真,十分虔诚。
莫名就觉得自己似乎不仅仅是随便教几个字,他以为识得这些字也没有什么用,可是实际,他像是种下一颗种子,两颗种子,三颗种子,总觉得有一日,这种子会生根发芽破土而出长成苍天大树。
“吴,口天吴,胡,古月胡,胡说的胡,高,高山的高,高大的高……”
稚气的声音,沉稳的声音,年迈的声音,在草原里的一个小部落里,混合在一起,像是一首壮阔的诗歌,伴随着火苗噼啪的爆炸声,虫鸣,风儿伴奏。
这个画面和声音都重重的敲进了叶不器的心中。
教完课,他掏出了身上所有的碎银子,递给了李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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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大娘的救命之恩和款待,这些银子我想请大娘帮我去买一些羊。”
李大娘对他要买羊的需求很认可,他们这里的人,有羊就是有根。
她拍着胸脯保证道:“明天黄羊部落有集市,我一早就去帮你买,保证挑的是最好的羊。”
入夜。
天地间渐渐安静。
叶不器也睡着了。
天不亮,李大娘一家已经起身去镇上了,他们要去干活,所以早早就要走了,何况今天李大娘还答应要给叶先生买羊,走的更早了,披星戴月就出门了。
听到动静,叶不器睁开眼,起身,穿衣,穿鞋,收拾东西,佩剑。
推门出去。
他站在仇家门口,如同一个黑夜中的黑影。
“男子汉大丈夫必须行走江湖,报效家国,叶某走了,他日我若实现一身抱负,定然再次回来报答。
目前,也只能送恩人家一些羊了。
恰饭之恩,不敢忘,救命之恩不敢忘。
我叶不器发誓,待我功成名就,愿以地封之,愿以官许之。”
他再次离开了仇家,离开了草鼠部落,朝东走去。
一路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
……
仇七睁开眼,脑子里的声音又响了。
“勤劳善良是太子妃品格之一,任务:今日会有大暴雨,请给羊圈加盖顶棚,避免小羊被暴雨淋坏。”
仇七眯着眼爬到窗前,掀开窗帘,外面哪有雨,没雨啊,不过好像黑乎乎的有人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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