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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还真是傻,只顾着喝酒,都没吃什么东西,才会喝得那样醉。
等到第二天中午,肚子里面早就空空荡荡,连肚皮司令都在向我投诉。
平常的我一般都是在家里随便做一点,泡泡方便面,熬熬粥之类的,顶多奢侈一把,到楼下的快餐店吃一份快餐。
可是今天的我,心情比较好,突然想叫一份“大餐”
。
听说斜对面的那条街新开了一家西式快餐店,不但价格优惠,点的多的还可以送货上门,前两天从他们街口过的时候,服务员就塞了一张新鲜的海报给我,还特意给我介绍了一下他们店的特色菜。
只是当时的我,囊中羞涩,虽然现在的我也没有多少钱,但是架不住我心情好,心里面高兴呀,爷就是想做一回真正的上帝,享受一下送饭上门亲自伺候的感觉。
我找到那天发给我的宣传单页,挑了他们店里的几个特色菜,然后打电话给他们餐馆,对方二话不说,马上就答应了,还承诺十分钟之内送到。
我对他们的服务态度很是满意,心里面甚是欣慰,翘着二郎腿等人家上门来送吃的。
偏过头一看,桌上正端端正正的放着昨晚我跟红姐签的补充合同。
说实话,我昨天醉得厉害,连合同里的内容都没有仔细看一眼,就是听红姐和卢哥他们说了一下,就稀里糊涂的签字了。
如今合同都签了,恐怕再看也没有用。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抵不住内心深处的好奇心,又把合同拿到手上,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这一看不要紧,倒是把我吓一跳,因为在合同的附页几张纸上,写着这样几句话:合同适用期是终身。
我虽然读书少,但也是明白“终身”
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这年头签劳动合同,一般都是一年一签的,有的是两年,有的是三年,还有一些是五年的,像我之前签的那份是十年的,那也是因为我欠着红姐的钱,面子上挂不住,才签了这么长时间的。
要是到外面打听打听,有谁跟别人签劳动合同会签十年的?这下子倒好了,十年都不算长的,我直接跟人家签了一个“终身”
,岂不是这辈子都卖给了人家,成为了旧社会那样的‘包身工’?
这样一想,我脸色就变得不好起来,心里一个劲的埋怨自己傻,怎么能因为一时高兴就放松了警惕,随随便便的就跟了签了约,然后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人卖了,还傻兮兮的帮人数钞票。
我愣愣的坐在床头,思考着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这时候,有人在屋外敲了敲门,是送外卖的来了。
我闷闷不乐的打开门,心情跟刚才点餐的时候判若两人,但送外卖的小哥还是服务热情的冲我一笑,递上一大袋子外卖对我说:“您的外卖到了。”
我一声不响的接过来。
“谢谢,五十八块。”
我心里面烦得很,塞给他一张一百的就关上了门,却把小哥给乐坏了。
现在我的心思都在那份合同上面,哪有功夫管什么小费给得多还是少。
思来想去,我还是拿起手机,给红姐打了一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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