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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口渴了,姑娘们,我们去找个酒吧好吗?”
理查德说。
我的肚子一阵咕咕叫:“难道不要先吃晚餐吗?”
“如果你非要先吃晚餐的话,薇薇小姐,不过酒吧里的坚果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你们呢?”
他问另外两个姑娘。
“理查德,这是薇薇第一次进城,她还不习惯你那些声色犬马的招数呢。
我们先吃点东西吧。”
莉莲说,“再说,我们这些轻飘飘的小身板,空着肚子喝酒也许不太安全。”
“不安全?怎么个不安全法?”
他将莉莲拉到身旁,她轻笑几声推开他,以示心意。
“好吧,好吧。”
他依了她,“大饭店里有一家钢琴吧,里面有东西吃。
我似乎记得那家店有相当不错的T骨牛排,我还知道,他家的马提尼很不赖。”
我们走上熙熙攘攘的大街。
这是个完美的傍晚:天气暖洋洋的,大道两旁的树木枝繁叶茂,绽绿吐翠。
花盆已经关不住丛丛繁花,鲜花稍嫌茂盛,过于无拘无束,正是盛夏最浓的一抹丽色。
我们漫步而行,我不禁打起了精神。
混迹在一大群陌生人中,我的心思不再放在自己身上(放在自己身上太乏味了),而是放到了身边的世界上。
这一切跟我那规规矩矩的现实生活太不相同,简直跟一脚踏进了异国差不多。
我的现实生活有一套套按部就班的惯例和步骤:白天待在店里,六点吃晚餐,再度过一个安静的晚上,要么学习,要么缝纫,不然就打桥牌。
满嘴天花乱坠的理查德似乎已经懒得再管我,但我并不在乎。
青春年华来到大都市的街头,真是棒极了。
我们来到大饭店那扇玻璃黄铜质地、沉重的大门口,一名身穿制服的门童将门拉开。
理查德带着莉莉与小艾风度翩翩地迈进大门(这是他对她们两个人的昵称),对姑娘们又搂又抱,而我急匆匆地跟在他们身后。
我向门童道了谢,他轻轻掀起帽子致意。
“穿过大厅,酒吧就在左侧。”
他显然很清楚我们并非酒店的住客。
我还从来没有到过如此堂皇的地方(也许,多年前的芝加哥火车站除外),没有张口结舌地盯着看已经算是尽全力了。
我们的头顶有流光溢彩的吊灯,屋子正中央摆着一张光彩熠熠的红木桌,上面放着巨大的陶瓮,里面插满了富有异国情调的鲜花。
门厅里的人们同样引人注目。
一位女士站在前台旁,头戴一顶带面罩的黑色平顶帽,面罩遮住了半张面孔。
她带着好几只红色皮箱,先摘下一只长长的黑色缎面手套,又摘下另一只。
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抱着一只毛茸茸的白狗,狗儿有双圆圆的黑眼睛。
一个身穿晨礼服的男人正在前台打电话。
一个戴单片眼镜、上了年纪的绅士独自坐在绿色的双人沙发上,打开一本褐色的小书凑到眼前读。
这些人看上去有的无聊,有的开心,有的不耐烦,有的扬扬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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