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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皇赵泓煜心里很是高兴,大益有这样的官,是百姓之福,是国家之福,他为当初自己的草率决定而感到庆幸。
“这样的大市场,朕都想去看看了。”
看着帆布上的图纸和广告语,赵泓煜咂舌道。
“陛下!
你看他建这粮仓,比咱户部的都大,这以后购粮就不用再去越国,来这里就齐了。”
童尚书指着图上的一处道。
“嗯!
不错。”
然而,他们哪里知道,吴心建如此大的粮仓主要是为他的酒厂备用的,因为酿酒需要大量的粮食。
“这个大市场现在如何了,你不妨派人去南塘打听一下。”
“回陛下!
臣己经安排小女下个月去南塘一趟了。”
“为何派她去?”
“上次去南越购粮,曾在南塘逗留半日,小女去那酒馆吃饭,见过小县令一次,还带回来半坛他酿的美酒,回来后有了一个想法,想在京城经销他酿的酒。”
说到美酒,童国安咂咂嘴,下意识的做出一个抹哈喇子的动作来。
“他还会酿酒?”
益皇来了兴趣。
“陛下!
你是不知道他酿的酒有多好喝啊,人间佳酿,世间独有!
自尝过那酒以后,臣再喝那什么‘仙人醉’,他娘的如同喝水一样乏味。”
童尚书说着,两眼亮晶晶的,自是一脸的憧憬。
“真有恁好喝?”
看着一脸陶醉和贪婪的童尚书,益皇疑惑的问。
“当然!”
童国安重重的点一下头道,“那‘女儿红’是臣这辈子喝过的最美的酒,其他的酒给它提鞋都不配,差十万八千里呢!”
“女儿红!”
“嗯,那县令给他的酒命名‘女儿红’。
还有故事呢!”
“说是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当地有个习俗,就是家中若有女诞生,则酿一坛酒,埋在桂花树下,等到女儿长大了,待嫁出阁时,挖出来,用以宴请宾客,而这坛醇香美酒,即称‘女儿红’”
。
“好美的一个故事!”
益皇听得入神,忍不住赞道,“让爱卿一说,朕的酒瘾都上来了。”
“哈哈哈…”
二人大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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