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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细胞,又称“血球”
,是存在于血液中的细胞,也是哺乳动物体内最多的细胞。
人体中的细胞有几十万亿个,其中各种各样的细胞占据了重要作用,但是绝对没有哪种细胞比血细胞、准确来说是血细胞里的红细胞多,血细胞有三个种类: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而展现在众人面前的,就是红细胞。
徒弟们不知道细胞是什么,但是江流儿可非常清楚。
眼前不知为何倒下的人参果树下,它在土壤中的养料,千真万确……
就是红细胞!
放大版的红细胞,一模一样,圆饼状,红通通的,没有细胞核。
这些红细胞在土壤里、在树根上不断蠕动着,爬行过的地方还留下一些红色痕迹,并且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一些奇怪的味道,像是放得久了有点臭了的鸡蛋的气息。
就像一些软绵绵的环节动物,让人不禁想起雨天各种出行的蚯蚓什么的,有各种“恐惧症”
的人恐怕要恶心一阵子——看徒弟们的表现就知道了。
不过江流儿可没这种“恐惧症”
。
他甚至还兴奋地伸出了手,想要去摸那些爬动的红细胞。
“喂,师父你疯了?”
灵秀一把拉住他的胳膊,“那么恶心的东西,你也敢去碰!”
江流儿停下手,跟她解释道:“这个不是恶心的东西,这个东西叫做红细胞,是人体血液的组成部分,你们身上都有。
忘了吗?我以前跟你们说过的,只不过它现在放大了几十万倍而已。”
“……我只知道这东西很恶心!”
灵秀,包括其他的徒弟们,包括沙莎,只是摇头,一脸嫌恶。
并且她们还躲得更远,要不是灵秀死抓着江流儿不放,估计她会直接溜出这个院子。
至于能长命万岁的人参果?早就被她们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师父,我们快走吧,这里不能呆了。”
敖蕾捂着口鼻,竭力不去多闻空气中的气味。
江流儿想了想,摇了摇头道:“不行,我们把人家的果树打翻了,就这么一走了之,岂不跟强盗一样?至少我们应该在这里等一阵子,等主人回来后,再去和他讲明事实,证明清白。”
“……”
灵秀真的很想一棍子甩他脸上。
嗯,自从西行开始,她有这个想法很久了。
你说,他们都出来当贼了,趁着人家主人不在家,偷了人家四个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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