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汤勺应该在锅里,女孩应该在家中,或者酒馆,或者床上.但是巴里特并没有那么做过,即便女孩曾暗示过。
如果她以后变成了***,而非女王,也许我会那么做。
但是现在,不。
欢愉应该是以交易形式发生,而不应该连带上责任,不应该!
他又抬头看了一眼女孩,那酒红色的头发像火焰一样耀眼。
如果我是一头脾气暴躁的公牛,肯定会被那颜色挑逗的狠狠冲撞上去,但我不是,他想道。
也许我应该给‘锤头鲨’一点教训,但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她能不在我面前唠叨。
瑞伊用木勺将锅里炖的汤和菜舀到了木碗中,又用匕首将黑麦面包切成了片,“吃饭吧,我的御前骑士。
虽然你的嘴没法用来沟通,也不能亲吻,但至少它还能吃饭不是”
不得不说,女孩的手艺还不错,汤虽然不浓,但炖的火候却恰到好处,在初春仍旧有些寒冷的天气里喝上一口,便感觉有种温暖能从心里涌遍全身。
巴里特用黑麦面包沾着汤吃,又把汤里一块炖软了的咸肉干挑出来扔到了火堆里。
那是一块地精肉,巴里特能分辨的出,而他不吃地精肉。
“你不应该浪费食物。”
瑞伊皱了下眉头,“更何况那还是一大块肉。”
“那是地精肉!”
蛮子解释道。
“地精肉又如何?”
女孩反问:“那些绿色的坏家伙和森林中的怪物、魔兽又没有什么不同,吃了又不会坏肚子。
你还真是娇气呢!”
她表情有些不屑。
不,不一样,巴里特在心里想道,但他不想争辩。
地精是智慧种族,而且曾经有过辉煌的文明。
智慧种族之间不应该以彼此作为食物。
巴里特在年轻的时候曾看过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最后一位地精》。
书没有作者,也没有第一次出版的时间,只有各个国家自己在翻印时的印制日期。
而到底是谁写了这本书、在什么时间写的,已经没有人能够知道。
不过看过这本书的人们都认为它的作者应该是一位地精,书写的时间应该是在地精文明消亡的时刻。
巴里特至今仍旧记得,在书的扉页上有这么一段话:
“我是最后一位地精,在我之后,地精文明将会正式消亡。
以后,其他种族在称呼地精的时候,也许不会用到‘位’这个量词,
取而代之的,也许会是‘头’、‘条’或者是‘只’。
但不管怎样,这都是地精这个种族自己选择的命运。
——谨以此书告诫那些仍旧存续着的文明”
(本章完)
战少,不娶我,明天你势必荣登八卦报纸头条丑闻。左胸第五根肋骨轻微骨裂,肩臂腿等数十处皮下青紫一纸验伤单,唐乐乐成功拆散京城最令人艳羡的情侣档,逼婚仰慕十年的男神,上位战家少夫人。所有人都在翘首等着战大少将这个不择手段的女人踢出这场婚姻,直到两年后,唐乐乐和最火天王巨星以半裸照香艳出境,她亲手将报纸扔到他的脸上,淡笑讽刺,如你所愿,战墨谦,我们离婚。头顶绿油油的男人却一把将她递过来的离婚协议撕成粉碎,你爱我的时候逼我结婚,现在他妈的老子爱你到死,你想走,除非我死!如果爱是喜欢步步逼婚抢来的老公主角的朋友们可以分享到朋友圈QQ好友或微博哦谢谢支持啦...
华夏杀神帝国第一杀手之魂附于龙腾王朝三无废物之体,一切都发生翻天覆地的逆转!强悍妖兽?她叶风华就是一头天赋卓绝的变态凶兽!王朝太子妃?谁要谁拿去,本姑娘不稀罕!美男成群来?都给本姑娘靠边站!说她废物,草包,丑八怪?我靠!非逼我动手把你虐成渣是吧!某夜,某女翻墙,遇一男挡道。月光下,男子颜值爆表,美得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他幽幽道,爷府上正缺夫人一名,看你正合适,不如从了?某女奸笑,唰地拉下蒙面黑巾,丑得是不忍直视,惨绝人寰,也可以吓得神仙哭厉鬼嚎,你真觉得合适?丑成这样,就不信你能下得了口!谁料男子眸光一亮,我美你丑,正好互补!某女吓得从墙头直接栽倒...
他们结婚三年了她却依然是个黄花大闺女。虽然她只是个替身,可是他居然还把情妇的肚子搞大了。她怎么能忍?她要离婚!他看着她丢下的离婚协议书,恨的咬牙切齿,哼,上了我的床,你还想离婚?我让你连床都离不开!被逮住后,某小女人哭诉老公,你不是人!某蛇王淡定点头嗯,我的确不是人。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
林瞳,一朝被雷劈,穿进了一本手打三千字差评的大女主修仙文!对此穿成了人见人嫌的乞丐?林瞳表示,没事没事,活着就行!穿成了出场就挂的炮灰?林瞳微微一笑,不怕不怕,跑的快就行!作为修仙文中一个命比纸薄的炮灰,林瞳坚定的执行珍爱生命,远离女主的信念,扮猪吃老虎是必须,升级修炼才是王道!至于路上那谁谁谁,美男请都自觉的靠边站,咱不谈念爱,只修仙!...
别人,都说他们是一吻定情,恩爱非常!只有她自己知道,那是他扮猪吃虎,要挟她!不过,侍候瞎子总裁嘛,自然不用遮遮掩掩!洗澡换衣服,高兴了还在屋里蹦蹦迪,照镜子的时候尽可以做鬼脸。反正有这个男人跟没有一个样,可是岑宇昊,你竟然装眼瞎骗我!她气得浑身发抖。我给过你很多提示,怪你自己太笨!天!她不止一次在他面前换过衣服!他看了她多少挂空档的时候?岑宇昊,你不要脸!他邪魅一笑老婆,现在我真正不要脸给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