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帮着自己挺过了那一夜,等自己意识恢复过来,“他”
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再次出现,是在一个月后,也就是一百九十七天前的那个夜晚,当秦逍的寒症再次发作,“他”
也再次出现,秦逍迷糊之中,那人喂秦逍喝下了一点东西,天明之前再次消失,那一走,就再也不曾出现。
那晚只等到天亮,秦逍恢复过来,才发现那人竟是给自己饮下了一盅血液。
除此之外,那人留下了一只酒葫芦,酒葫芦的外形和秦逍之前所用的葫芦一模一样,甚至做旧,两只酒葫芦放在一起,从外形上,根本无法分辨出哪个是自己原来的葫芦。
一切也就从那天开始,出现了极为诡异的变化。
血液可以极大地减缓寒症的痛苦,每当寒症出现发作的症状,只需要饮上一盅量的血液,就可以遏制寒症的发作。
秦逍直到今时今日也无法适应血液的味道,可是他却又无法离开血液。
因为血液是克制寒症的惟一方法。
这个秘密,除了自己,或许只有“他”
知道。
可是更诡异的事情发生在之后。
半年来,秦逍已经从自己身体变化中发现了一些惊人的能力。
血液可以压制寒症,更奇怪的是,身体也会随着血液种类的不同,出现极为惊人的反应。
譬如一旦饮下狗血,那么接下来的两个时辰之内,嗅觉就会变得前所未有的灵敏,常人根本不可能嗅到的气味,秦逍却能够轻而易举地嗅到,非但如此,就算两种差距极为微小的气味,秦逍也能够瞬间就能分辨出来。
此外嗅觉的灵敏度,与饮用血量的多少也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血量饮用过多,嗅觉的灵敏就会增加,两口狗血下肚,甚至可以嗅到隔了半条街的张家俏媳妇身上体香。
他在甄侯府能够迅速找到鬼灵木雕制的佛像,秘密就在此。
秦逍嗅过贝盒之后,立时对那佛像的味道一清二楚,找机会饮下葫芦里的狗血之后,他便以超人的嗅觉顺着鬼灵木的香味,从灵鹤轩循着气味一路追踪到郎申水的居室内,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佛像的所在。
如今秦逍不离身的酒葫芦,乃是“他”
那夜留下的葫中葫,葫芦里面有小葫芦,外葫盛酒,内葫则是盛有血液,在酒葫芦的底部有机关,只要触动机关,内葫就会上升,饮用的便是内葫的血液,只要盖上塞子,内葫就会自动沉下去。
秦逍不知道“他”
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何会在自己垂死之际,竟然如同天神下凡一般,将自己从鬼门关拉回来。
但如同孟捕头在秦逍心里的地位一样,“他”
是秦逍的救命恩人,秦逍只希望能见到他的真面目,将救命恩人的样貌记在心里,如果有机会,偿还欠下的恩情。
秦逍一直期盼着那人能够再次出现,为此这半年来,只要每天下差,他便迅速赶回家里,想看看那人是否在家里等候。
今天是等待的第一百九十七天,那人终究还是没有出现。
初次见面,她被当成敌人,毫不怜惜的被人扔到他的面前,血腥中的优雅贵公子,这是她对他最深刻的印象。ltpgt...
从一个普通大学生附身到彪悍的千万富翁。从见到那熟悉又陌生的青涩初恋脸红到纵横情场所向睥睨。很多人询问其成功的秘诀,对此他很认真的回答道财富来源于运气,她们来源于我的财富。已有完本小说重生大不列颠做大公重生之欧美权贵重生在俄罗斯帝国重生欧洲一小国重生在奥匈帝国。群226037626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之我的彪悍人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他是傲视天下的修炼奇才,他是万人景仰的灭天武帝,然而飞升之际,却突然惨遭神的诛杀。原因无它,只因灭天武帝这个称号太霸气!他手指苍穹,仰天狂啸,神若诛我,我便弑神,佛若阻我,我便杀佛!结果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居然只剩下一具骷髅...
...
超级兵王回归都市,本意只是为了保护战友女儿,却不想桃花运不断,各色美女纷纷入怀...
第六百五十九章没有完结的结局(大结局) 一辆豪华轿车开进某豪华别墅小区,轿车到了其中一栋别墅的停车库前面才停下。 老公,怎么在这里停下了啊?说话的是一个看上去似乎只有三十左右的漂亮女子,但是这个女人实际上已经都过四十了,但是却将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