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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那些人再看到这家伙对于获奖之后,只有“玩玩而已”
四个字的时候,会不会忍不住砍死他。
嗯,应该自刎谢罪!
玩玩而已,就把他们专业的吊打了。
他们还有何脸面生存于世?
帅哥很向一下吴凡为什么不去混音乐圈,可又害怕问。
他怕问了之后,让吴凡有了混音乐圈的想法。
吴凡的新书发了过来,帅哥就迫不及待的点开看了一下。
习惯性的看了一下文档下面显示的字数,顿时惊讶不已。
嗯?居然有二十万字!
这么多存稿?
不再理会,连忙看向正文。
“诛仙?这名字牛叉啊!
难道是仙侠类的作品?”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只看了一个开头,帅哥整个人却是一震,尤其是那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绉狗”
。
将《诛仙》的存稿发给了帅哥之后,吴凡就没有再理会。
他那儿知晓,帅哥因为看了他的书稿,第二天搞得盯着两个黑眼圈去上班。
二十万字左右的书稿,若是换成以往,帅哥压根儿不会看那么晚。
看网络小说的人,看书的速度都比较快,像帅哥这种网络小说编辑,就更不用说了。
只是,他这次看的很仔细,而且也不止看一遍。
《诛仙》有些像废材流的屌丝逆袭,但却又跟那些屌丝逆袭的书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其代入感极强,强得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跟着主角喜怒哀乐。
跟着他渴望得到别人的承认,在渴望的过程中承受着孤独和落寞。
这本书让人有了幻想的渴望,那是平凡人对成功的渴望。
而这正是这本书的厉害之处,因为这个世界的平凡人太多了。
而见网络小说的人,太多的人想从幻想之中得到这种渴望。
这本书必火!
这是帅哥看了好几遍这书之后下的一个定论。
帅哥看了很晚,也看得他难以入眠,在床上辗转难眠,这是他许多年未曾遇到过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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