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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今低眸,少年掌心处是由三枚狼牙串成的项链,牙根处还有洗不清的暗色,就像是从狼口中硬生生掰下来的一样。

北地胡人逐水草而居,以实力为尊,虽有不同的部落,但是没有首领。

而拓跋凛是个意外,相传他天生神力,八岁时便能活撕成年头狼,自十二岁时,即便在寒冬腊月里,也能为部落带来猎物。

胡人认为他是天神的化身,虔诚地奉他为王。

能被他戴在脖子上的多半是那头狼的獠牙,也是代表他第一次捕猎的勋章。

而在胡人中,赠送这种“勋章”

,就是意味着……求婚。

第172章第172章和亲公主X半路截胡的草原……

而这时候的她应该是不知道这个狼牙的意思的。

安今想着剧情里原身的反应,摘下发髻上的金钗,“我把这个给你,你能带我离开这里吗?”

少年碧色的眼睛陡然一亮,他扬起唇角,露出洁白的牙齿,将她的金钗收到衣襟里,并拍了几下,表示自己会收好的。

安今默了一会,很显然,少年以为自己是答应他的求婚,甚至在和他交换定情信物了。

拓跋凛在她面前晃了晃坠着狼牙的项链,眼里满是期冀。

面对少年明显的暗示,安今还没什么动作,他就等不及主动凑了上来。

他小心翼翼地拨开少女散落肩上的乌发,在见到她颈间细腻雪白的肌肤时,少年耳根微红,虔诚地将自己狼牙项链带到了她的脖子上。

少女身上规矩的襦裙,精致柔婉的相貌,都和她脖子上那条充满野性的狼牙项链格格不入。

然而少年却满意极了,碧色的眼睛里盛满笑意,像是在看着被标记了自己的所有物。

由于他那双如春日湖水一般清澈而明亮的眸子,让他这种占有欲也不显得贪婪,更多是一种对心仪事物的珍视和喜爱。

安今不由冲他笑了笑,第一次见面,她对这个少年感觉还不错。

傻傻的,感觉应该会很听话,让她觉得这个任务好像没那么难了。

她这一笑,少年也不知道误会成什么意思了,激动地一把将她抱起。

就这样,安今被他抱出了洞穴,带到了回草原的马上。

安今被他半揽着,背后紧贴着少年结实的胸膛,从急促的马蹄声中不难看出少年的喜悦,像是着急把她带回自己的领地。

凌厉的风刮得她面皮生疼,安今看着四周的林木,熟悉的村舍开始褪去,变成一片广袤无垠的草原。

此地虽说在三国的边界,但是离北地的草原部落,还是有一段距离。

周民都不喜胡人,视其为异族随意驱逐打杀,也不知少年是怎么敢一个人跑过来的。

或是也是艺高人胆大吧。

在原剧情里,他好像一直都很喜欢探索未知的板块,西至荒无人烟的沙漠,东至野兽丛生的桦林,只要他骑着马带上一囊水,便可以开始探险,也正是因此,每次也总是为部落找到最肥沃宜居的地方。

他喜欢一切新奇的事物,而现在的她,对于他而言,就是那新奇的事物。

就像是在河边捡到的漂亮石子,见了总是忍不住将其揣着兜里。

可她不是石子,而是一个人,所以他只能先用自己的狼牙标记她,然后再用夫妻的身份占有她。

在路上不知道走了多久,马鞍磨得安今大腿根疼,原本一望无际的草原出现了一条蜿蜒的河流,周边水草丰茂,成片的羊群在低头吃草。

再往北边一点,能看到耸立在草原上的毡包,这就是胡人聚集的地方了。

拓跋凛一回来,胡人就围了上来,叽叽喳喳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胡人不管男女身形都极为健硕,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男人短袍长靴,女人用彩绳编着辫子,头戴缀有珠串的额饰。

拓跋凛抱着她下马,他们的目光也都放在了她身上,眼里都是不加掩饰的惊艳。

少女和草原上的女人截然不同,既不健硕,也不丰满,肌肤却白得远山上的雪原,被王揽住的腰肢盈盈一握,弱质纤细,莫名让人觉得精贵。

而这股精贵在粗犷的草原是极为罕见的。

一些胡人喉间开始发出激动的嘶吼声,他们草原上最勇猛的王就配最美丽的姑娘。

胡人和周民的仇恨是从大周的军队踏入了草原,杀了他们所敬仰的王开始,而现在他们对她最多也是好奇,并没有排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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