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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个小子!”
纳兰信芳大喜,拍了拍那门子的肩膀,“够机灵!
想不到你还有这样的头脑!
不错,不错!
好好干,日后有你的好处!”
纳兰信芳原本昏昏欲睡,这会子听到了线报,高兴的不得了,一下子精神头就来了,瞌睡虫一扫而空,他摩拳擦掌,“我就去会一会那什么金姑娘银姑娘,到底是什么来头!”
长贵将金秀引入了纳兰永宁待客的外书房,吩咐小厮上了茶,又对着金秀笑道,“老爷出去会客,言明巳时二刻必回,这也用不了许久,请金姑娘稍坐,晚些老爷必回。”
长贵又亲自去安置富祥,对着金秀说道,“老爷书房里头藏书甚多,金姑娘若是闲暇,可观一二。”
金秀点点头,小厮奉茶上来也就安静退下,毕竟今日乃是女客,小厮进来接触太久总不是好事儿,这一点来说,纳兰家可以说是知礼之家。
金秀也不到处走动,只是喝了一口茶,再左右看了看,这是一处小小的敞轩,面南而设,门外有一道回廊,回廊外有太湖石一块,并翠竹青松数棵,被敞轩的窗棂框住,透出一股江南秀气之美,敞轩两边放着八张梨木交椅,交椅后头是两排巨大的书架,上头密密麻麻尽数都是蓝皮或者是黄皮的书籍。
上首和寻常的会客之处不同,摆着一张巨大的书桌,上头摆放着许多各式各样的毛笔,显然这里也是纳兰永宁的写字之所,后头挂着一幅中堂,金秀仔细的看了看,原来是“张良拾履图”
,讲的是黄石公考验张良,几次在桥上扔下鞋子的故事,图中的张良站在桥下捡起鞋子,一脸错愕,又带着隐隐的恼怒;桥上翘着二郎腿的黄石公鼻孔朝天显得不可一世,可眼角用余光偷偷观察张良,透出一股子狡黠之色,似乎是名家所作,十分的传神。
画的两侧挂着王维的诗句“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字体古朴,没有什么题跋,应该是主人所写。
看上去这个书斋颇为雅致,倒是和纳兰永宁的样子不太相符,金秀想着和纳兰永宁见面时候的场景,只觉得他更多是像是富家翁,不太像文人,虽然话里头语气文雅,但说的都是经济世故之道,倒是较少在说这诗书的事儿。
可见这千人千面,一人亦有多面,不能够就武断的想一个人的某一面表露出是什么性格,就判定是什么性格。
金秀正在抬头看画,不妨后头似乎有脚步声前来,随即书房的门咿呀一声,打开了,外头走进了一个鼻子红红的少年,身材高大,眼睛不算大,但是十分有神,闪闪发亮,他的穿着自然不必说了,富贵无比,他一进屋,就带着一股子不怀好意的微笑,直接了当的盯住金秀。
纳兰信芳一入内,只见到穿着一件青色大襟的高挑少女,转过身子淡然望着自己,他原本来势汹汹,但见到金秀的那清冷如冰,似乎可以将人一看到底的眼神,顿时气势就稍挫了,他心想,不对啊,这会子就输了气势,等会还怎么问罪?
只是他自己个还不知道,他的潜意识里头已觉得这个人不好惹,寻常无赖的手段只怕是不成的,于是他咳嗽一声,掩饰了一下,随即骄傲的说道,“这一位,就是元家的金姑娘了?”
金秀看着来人似乎有些奇怪,若是纳兰永宁没回来,起码也应该安排一位女眷招待自己,不管是内宅什么妈妈或者是管事嬷嬷都成,怎么来了这么一位少年?而且说话,似乎也不算十分的客气。
金秀点点头,朝着纳兰信芳福了福,“我是,这一位想必是纳兰家的大爷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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