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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碰上了她以后,突然觉得,还挺不错。
叶玉卿如实道:“我从小没爸,我妈是个漂亮寡妇,总是被邻居的三姑六婆还有大叔大伯欺负,所以我从小就很要强。
谁敢欺负我妈,我就能叫他们连续一个月都没有好日子过。
那时,见识过我厉害的人都管我叫小野狼。
我妈舍不得我被人骂,就总是带着我搬家。
十二岁时,我妈去一户有钱人家当保姆,那家人的太太丢了一条金项链,非说是我妈偷了,报警把我妈抓进警局里严刑逼问。
后来查过之后,才知道是她自己上初中的儿子拿去送给了自己的小女朋友。
我去警局接我妈出来时,她衣裳全破了,身上到处是伤,满身的血渍。
那位太太非但没有半点愧疚之情,还当着我和我妈的面吐口水,骂我们脏,说碰上我们真晦气。
那时候我们家穷,没钱到大医院里去医治。
我妈受了惊吓,又受伤太重,才撑了不到半个月就病死了。
那天晚上,我拿了一把西瓜刀闯进了那有钱人家中,砍死了他一家三口,从此开始混际江湖。
说起来,跟你的遭遇和身份,应该是天云地泥。”
说到这里时,她唇角带笑,并没有一点儿自轻与不甘之意。
只是言谈间,有着对母亲淡淡的,却锥入心田的思念。
国际军事律师,出身世代将门,南墨城的身份便与这时代,手握实权的皇子无异了。
南墨城眼眸里浮起一些压抑的心疼,他淡淡问道:“你肩上的刀疤,怎么来的?”
到底是有多痛,才会让她一个小孩子挥起了杀人的刀。
他不能想象,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靠着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混际江湖,最终还保全了自己,这一路上,她一步步走过来得有多么的艰难与辛苦。
而她身上不仅仅只有那一处刀伤,只是那一处刀疤最显眼,当时他一眼就看到了。
因为它在她洁白的肌肤上,是那么的刺眼。
叶玉卿淡然一笑,道:“忘了。”
这么多年来,她大大小小伤的不少,没什么好说的。
叶玉卿望着被风吹得波澜起伏,巅着夕阳剪出点点金光的池塘,思绪陷入久远的以前。
仿佛妈妈美丽的笑颜,就在水面上轻轻飘扬。
这些详细的过程,她都没有跟第一蓝说过,因为即使说了,他也根本无法想象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在南墨城面前提及了。
或许是因为,只有他能懂吧!
她说得浅淡,南墨城却只觉到心里尖锐地刺痛着。
这些伤痛的过去,被她三言两语轻松概括。
正因为她说得太轻松,他才更加心疼,疼到恨不能伸手揉掉她唇边那一丝仿佛无声谓的笑。
而这样想着,他也这样做了。
叶玉卿正想着心事,不防被他碰了个正着。
但她也迅速地避开了他的手,笑着问他:“快宵禁了,你要是没什么事,早点回去吧!”
南墨城不动声色地收回手来,半真半假地打趣道:“我在这个世界算是无根无束之人,去哪里全凭自己乐意。
在燕云呆了三年多,也厌了。
如果卿卿愿意收留我,我就来投靠你,从此不离不弃,你说可好?”
这可算是变相的表白了。
叶玉卿撇嘴道:“别,本姑娘哪儿有那么大的面子,敢留你这么尊大佛给我做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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