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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森家是一栋两层高的殖民地风格楼房,漆成了黄色,配着黑色百叶窗,一条长石板甬道通往前门。
它坐落在一条安静的街上,离镇中心有几个街区。
室内布局是一个圈,右侧那间洒满阳光的客厅通向深处的厨房,厨房则通到餐室,餐室再连回门厅。
我在楼上有间属于自己的大屋,漆成了粉色,还有一扇可以俯瞰街巷的窗户。
我甚至有一间专用浴室,里面有个大大的陶瓷盥洗盆,粉色瓷砖,以及明丽宜人、粉色镶边的白窗帘。
我做梦也不敢奢望的一切,在尼尔森先生和尼尔森太太眼里却理所当然:所有房间都配备着带有黑漆云纹的钢制通气孔。
即使没有人在家,热水器也会开着;这样一来,到尼尔森夫妇收工回家的时候,就不必等着烧热水了。
一个名叫贝丝的女子会每星期来打扫房子一次,做清洁。
冰箱里摆满牛奶、鸡蛋、奶酪和果汁,尼尔森太太还会留心我喜欢什么口味,然后多买一些备着——比如燕麦早餐啦、水果啦,即使是橘子和香蕉这种异国水果。
我在药柜里找到了阿司匹林和店里买来的牙膏,在走廊壁橱里找到了干净的毛巾。
尼尔森先生告诉我,他每隔一年就会换一辆新款车。
星期天早晨,我们会去教堂。
路德会恩典堂跟我见过的所有宗教场所都不一样:那是一栋简单的尖顶白楼,配着哥特式拱窗、橡木长凳和一个备用圣坛。
我感觉恩典堂里的仪式抚慰人心——赞美诗颇有效用,布道的牧师温文尔雅、姿态放松,着重宣扬礼仪和礼貌。
尼尔森先生和其他教友对风琴手抱怨颇多,那家伙要么弹得飞快,害得我们咬不清词,要么弹得很慢,让曲子变得悲悲戚戚。
他的脚似乎没办法从踏板上抬起来。
但并没有人站出来抗议,教友们只是一边听曲一边互相挑挑眉毛,耸耸肩膀。
大家理所当然地认为,人人都在尽力做到最好,我们个个只需善待对方,而我喜欢这种想法。
我喜欢喝着咖啡,吃着杏仁饼的时光。
我也喜欢被人当作尼尔森家的人,人们似乎普遍认为尼尔森夫妇正直又和气。
生平第一次,认同的目光落到我身上,甚至将我团团包围。
在尼尔森家度过的日子平静而有序。
每星期六天,每天早上五点三十分,尼尔森太太都会为丈夫做早餐(通常是煎鸡蛋和吐司)。
尼尔森先生在早上六点离开家,为农夫们开店门。
我收拾收拾去上学,七点四十五分走出家门,花十分钟步行到校舍——那是一栋砖楼,共有六十个孩子,分成不同年级。
到新学校的第一天,五年级老师布什科沃斯基小姐让全班(我们班上总共十二个学生)做自我介绍,再说出一两个爱好。
我还从来没有听过“爱好”
这个词。
但排在我前面的男孩提到了棍球,排在他前面的女孩提到了集邮,所以轮到我的时候,我说的是缝纫。
“真不错,多萝西!”
布什科沃斯基小姐说,“你喜欢缝纫些什么?”
“基本上是衣服。”
我对全班说。
布什科沃斯基小姐露出鼓励的微笑:“给你的娃娃吗?”
“不,是做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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