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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于明哥只是听说过,并没见过,可对于明哥这种“名人”
,自然是街头巷尾、酒楼茶肆的谈资,郑云也听说过不少关于他的传闻。
知道此人叫金明,四十多岁,十五岁就出来混,那是海丰“江湖”
中真正的“大哥”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一二十年来,多少“大哥”
被绳之以法,可这个明哥做过的事较之那些沉没之人有过之无不及,可将近二十年,依然风生水起,可见此人很有头脑。
江湖事有些时候还需江湖中人来解决,郑云想着最好能请这个明哥出头。
可他也知道,明哥的生意早就进入正轨,个人资产不下百亿,早就不干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或者说已经金盆洗手。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名头足够响亮,谁还敢不给他一点面子?
动脑筋是郑云最不愿意做的事,可是自从上次巧取唾液开始,所动的脑筋甚至超过几年的大脑运转。
他想到此事,不禁一笑,心想自己不是不够聪明,就是懒得动脑,要真肯下功夫,没准也能考上名牌大学。
他也听说过,明哥最喜欢收藏名酒,决定在这方面下手,而能作为敲门砖的,自然是“秋露”
自己手上现在还有几十瓶秋露,这些都是股东的内部供应,也没花什么钱,想着十八万八的零售价格也拿的出手了,决定去会会这个江湖大哥。
事不宜迟,他起身出了房间,带了六瓶秋露,开着“骑士”
前往“巴啦啦”
ktv。
巴啦啦是海丰最大最豪华的ktv之一,郑云以前听说明哥几乎天天都在巴啦啦,因此直接来到这里。
下了车,提着酒,进入ktv。
“先生,我们这里不能自带酒水!”
门前有人拦阻郑云。
只因郑云用透明塑料袋拎着那几瓶酒,被服务生见到,进行拦截。
“哦,我这是送朋友的。”
郑云说着,抽出一沓钱,估摸三四千,往服务生手上一放。
“请进!”
郑云进入其中,四下“狼嚎”
声此起彼伏,让人听了十分闹心。
有服务生上前问道:“先生一个人么?”
“明哥在吗?我有事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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