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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校服确实很难看,但是校服很适合我们的年龄,穿起来就是学生妹的样子。
这衣服很美,很洋气,但它是时装,是给已经工作的姐姐们穿的。
等过了两年,你上大学了拿出来穿,肯定超漂亮超有气质的!”
我心里的疙瘩慢慢解开了,我知道,这三个人是我最好的闺蜜,我们是文科四剑客,就算所有人都在骗我,她们三个是不会骗我的。
可是,我已经一天不理芦苇了,我……
林林看出来我的犹豫,放下粉笔说:“我去把芦苇叫来,让她继续给你念稿,我帮你插画,这样好了吧?”
我沉默了一秒钟,点点头。
一旦想通了这些,一切都似乎开朗起来。
就这样,我们四剑客又聚在了板报前面,林林在画插图,杜微微笔走龙蛇,芦苇用她标准的普通话在给我念稿子……
生活中总归要有一些小插曲,就仿佛一面湖水总归要有飞鸟掠过的涟漪,但是湖水依旧是湖水,友谊还是友谊。
青春还在继续,阳光依旧灿烂。
我们的闺蜜情可算是青春中的瑰宝了。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路过球场,一帮少年正在打篮球,豹子和高兴也在其中,如果说我们四剑客是闺蜜情,那么豹子和高兴就应该是牢不可破的兄弟情。
我离开了球场,身后一阵阵欢笑和呼喊传过来:
“猪高兴……好球!”
“豹子,你老是甩你的脚,你是在显摆你的新鞋吗?”
“猪高兴,这破鞋算啥,也值得我显摆?我爸爸马上就回来了,我找他要变速自行车,那才叫拉风!”
“别吹牛啊你……哎,哎传球,传球……快给我……”
我的舅舅,高台门里称呼不加前缀的舅舅那就是亲舅舅,从他远在西安的工程项目中抽空回来了。
童年和少年时代,我们可喜欢舅舅出差了——小学时代,我人生第一次吃到香蕉,是舅舅从云南带回来的,我弟弟高兴,第一次见到的冰糖葫芦,是舅舅从东北带来的;还有,我姐姐穿的第一双丝袜,是舅舅从广州带来的。
那时,舅舅一回来,就会在家里搞个聚会——用现在的语境,就叫“家族团聚派对”
,出手大方的舅舅叫舅妈做一桌子好吃的,然后叫上自家亲戚以及高台门的邻里们,显摆出各种外地特色点心礼物,除了聚会期间吃好喝好外,还保证到场的每个孩子人手一份小礼物,这样的聚会自然是人人欢天喜地。
我们的爸爸妈妈从来不出差,但是舅舅,他会满世界地跑,回来以后就有很多的故事,我们喜欢一个有着很多故事的亲戚,我和高兴在舅舅那里听来的故事,倒腾一下,贩卖给班里的同学,那天我们就是班里的焦点人物。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舅舅是我们的眼中最有眼界最权威最一言九鼎的大男人——只除了一个人,舅舅在他那个混世小魔王儿子豹子面前,他总显得无奈。
后来长大一些,眼界开了,市场上的商品也丰富了。
无论是南方的水果还是北方的蜜饯,都能在集市上买到,舅舅嘴里的那些天南海北的故事,在我们积累了一定阅读量之后也觉得没啥稀罕的,但是,我们还是喜欢舅舅出差回来。
妈妈又把我当人肉电话,差遣我去叫舅舅周末来我家吃饭——为了这顿饭,爸爸决定要晚上趁着市场收摊时候去买一只鸡回来。
我兴奋地嚷:“哇,今晚能吃鸡啊!”
妈妈嘟囔着:“不是今天吃的……这孩子,就知道吃……”
我已经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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