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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离别(第2页)

韩瑜咬着下唇说道。

“分开?”

庄岚心底猛然一沉,他跟韩瑜刚刚相熟,这个消息实在太打击他。

“嗯,因为我的身份暴露,家父决定离开虞州城,带着我迁往别的地方。”

“为什么?”

庄岚不解地问,韩瑜一直女扮男装,到底在掩饰什么?

“我的身份一旦暴露,就会陷入危险当中,所以必须迁走。”

韩瑜简单地解释,并且从袖袋中取出了一本古籍。

“这是琅琊颂,虽然是一部残卷,但却是我最珍贵的一本收藏,你收下吧。”

韩瑜把书简递了过来,庄岚本来不想收,因为这本书太珍贵了,但这是离别的赠礼,今后能不能再见,恐怕都很难说,所以他收下书简,但同时把星锋笔取了出来。

这是千叶家族的传承业宝,是不可多见的一支灵笔!

“我身上只有这支笔能拿得出手,你也留下做个纪念。”

庄岚解除血誓,顺手把笔递了过去,但韩瑜迟迟没有去接,因为她知道这支笔的价值和意义。

“师妹,既然你要走,我为你做首诗吧,算是为你送别。”

在韩瑜犹豫的时候,庄岚用手指吸取灵墨,然后沉思片刻,突然出手写出了一首“中阳别”

灵墨从指尖激发出去,在半空中自动凝聚成字迹,每一个字连接成行,就像是游龙穿云,它不单单是一首诗,而且蕴含了非凡的意境,这种诗意其他人未必看得明白,但韩瑜身临其中,颇能领会诗句的深层意味!

“师哥,诗好美,想不到你竟然学会了附墨指!”

韩瑜此刻才发现,庄岚已经提升到业徒五层,这么快的进步速度,再加上附墨指的出现,难怪让她如此惊讶。

“可惜再美的诗,也难以缓解离别之痛。”

庄岚无奈地道。

“我相信我们还会再见,小岚哥。”

韩瑜突然改了称呼,并且把星锋笔愉快地收下了,因为她知道,庄岚既然学会了附墨指,对星锋笔的依赖就不再那么强烈。

“嗯,你什么时候走?”

庄岚问道。

“家父正在跟师父交谈,一会儿出来后,我就走了。”

韩瑜默然流出一丝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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