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珑玲:“不知道,但这边的人很怪,我每次到北寮来收尸,这里都是夜里喧嚣,白天安静,还总有男人问我要不要摸他。”
“……”
梅池春一时不知道先从何问起。
珑玲见他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恍然道:
“对了,忘了告诉你,我是外城的收尸人,平日城内巡查的「止戈卫」如果发现有无名尸首,就会叫我去敛尸下葬,每旬一枚铜精,也就是一百吊钱。”
虽然想问的不是这个,但梅池春还是微微颔首。
一抬眸,见她回头盯着自己看,眼眸很亮,是她从前不会有的眼神。
“……怎么?”
“你叫什么名字啊?”
名字?
梅池春这才想起来这回事。
他还没适应身份的转换,自认自己还是梅池春,但对珑玲而言,他不过是个和故人长得有点像的陌生人。
原本搅成一团的心绪突然沉寂下来。
一个曾经在洛邑跟她也算并肩作战过的人,她对他和善些,并不奇怪。
她对那个自称是他妹妹的人多加保护,或许也压根和他没关系,不管她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开巫山,她总要寻一个落脚的地方,说不定她早看穿了那个小孩的谎话,只是将计就计而已。
她会有这样的心计吗?
梅池春不知道。
但他知道,自己再这样为她的三言两语,为她的一个眼神胡思乱想,只会显得自己蠢得可笑。
“实不相瞒,”
他微微一笑,“去年我遇上邪祟袭击,伤到了脑子,有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就连我说去月川城投奔亲戚,到了才发现,并没有这号人,记忆错乱成这样,名字自然也是想不起来的。”
珑玲:“原来如此啊。”
“你好像很开心?”
“有吗?”
珑玲立刻收敛好笑意,看向眼前的匾额。
「红袖馆」
北寮这一片,就数这间三座小楼连起来的红袖馆生意最好。
他们并没有从正门进去,借着夜色掩护,两人顺着屋脊而行,直到到了连接东西二楼的悬廊上头,梅池春才对珑玲道:
“你束一下头发,衣裳倒是不必换,这破布麻衣满大街都是,本也分不出什么男女,待会儿我们从悬廊进,只要跟楼里的人混在一起,待到天亮,甩掉这些人应该没问题。”
这群人所图甚大,下手也狠,若非必要,还是不要同他们对上。
珑玲:“哦哦。”
她作为敕命鬼狱司狱,平日抓人捉鬼,虽然清楚这些人的手段,但让她自己躲藏起来,还是头一遭。
比起紧张,珑玲更多的是觉得新鲜。
四下张望了一下,梅池春再低头一看,少女已利落地拆了发带,散下毫无装饰的乌发。
她不是脂粉气重的艳丽容貌,经年累月的杀伐让她眉眼都浸着一股静气,越是素净装扮,越显骨重神清,风姿秀致卓然。
“这样行吗?”
束好头发的珑玲抬头让他看。
月光皎然,透过青铜城上方的狭小天空吝啬洒下,刚好落在她瓷白面庞上。
为了让他看清点,珑玲稍微凑近了些。
“……有点歪。”
他看了一眼便挪开视线,匆忙得有点不耐烦的样子。
今生,她冷然站在所有人面前,看着前世所有轻她,辱她,害她,恨她的人,薄凉的嘴角勾起你们接下来的人生只有两种,一种是死,另一种是生不如死!重生十四岁,傅锦兮嗜血归来,立誓绝不心慈,即使双手染尽鲜血也要将所有背弃她之人挫骨扬灰!她不再相信良人,也不再期许良媒,她傅锦兮重活一世,只为复仇!...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二十四世纪天才神偷花颜,贪财好赌,喜美色,自恋毒舌,擅演戏,一着不慎,身穿异世,莫名其妙成为娃娃娘,还不知道孩子爹是谁睡了本殿下,今后你就是本殿下的人了。摸了本世子,你还想跑?亲了本君,你敢不负责?颜儿乖,把儿子领回来,咱们好好过日子!等等等一二三四五,究竟谁才是孩子爹啊?问她?她也不知道,因为她还是清白之身呐...
孟婧瑶以为自己不过是睡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成想,他竟是名震国际的神秘总裁。人前,他是铁血手腕,冷漠无情,是醉冬集团掌权人。人后,他热情似火,随时可能化身为狼。我要进瑶瑟珠宝。好。然后,孟婧瑶一路打怪升级,成为瑶瑟珠宝总经理。我要并购周氏集团。好。然后,渣男跪地,哭着求饶。我要我要你做韩太太,宠你爱你,天天疼你!话音未落,腹黑霸道,慵懒霸气的男人再次袭身而来...
死后来到阿斯兰特大陆,得偿所愿成为了人类,虽然开局不美但对万事万物都报以诚挚之心,在母亲科妮莉亚的提议下开始写起了日记…...
简介新书甜心撩上瘾校草,晚上约已发温馨宠文她是从小与爷爷相依为命的迷糊小丫头。吊车尾进入传说中的贵族学院,而后,他们一个个霸道的闯入了她的世界。什么?她是那个第一贵族世家西原家走丢的小公主?然后万人敬仰的傲娇男神变成了她的未婚夫。冷酷霸道的腹黑王者变成了她的哥哥。而她OMG,她男朋友是那个妖孽万分的当红巨星肿么破?分手!兰仙仙表示自己有点懵,需要冷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