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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一路狂飙,在经过四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之后,终于抵达此行的目的地乌兰市。
“大余,你是准备请我吃烤全羊吗?”
江海看着面前的饭店,口水不自觉的流了出来。
饭店的外墙上写着烤全羊、手把肉、羊杂碎,看着名字就让人食欲大增,比在路上啃的面包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余辉看了眼时间,刚刚下午两点半,回京州来得及,于是说道,“给你半个小时,三点我们回去。”
啊?
江海愣了愣,才半个小时,喝两碗羊杂碎也不止半小时,好不容易来蒙省一趟,就这待遇?
看着大余走进饭店,他快步的追了上去,半个小时就半个小时,大不了打包路上吃。
“余辉,老同学!”
余辉刚进门,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就快步的冲过来,兴奋的与他紧紧的拥抱在一起。
“胡赛,好久不见,过的还好吗?”
余辉问候道。
胡赛一边打量着余辉,一边说道,“还能怎么样,整天两点一线,不是草场就是饭店,唉。”
说到这里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余辉笑了笑,两人是大学同学,学的都是服装设计,胡赛喜欢这一行,只是家里的条件不允许他干这行。
为什么?
虽然家里有三个孩子,但只有他这一个儿子,上面两个姐姐都嫁了出去,家里上万只羊,还有一个两层楼的大饭店,家里人都等着他回家继承祖业,说白了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别人上大学是为了学个一技之长,以后能找个好工作,而他上大学纯粹是为了爱好。
“别说我了,来,坐。”
胡赛在大厅内找了一个空桌,然后又热情的端上来奶茶和牛肉干,“你们是不是没吃午饭,我这就让后厨去给你们准备。”
江海乐了,看来吃饭钱也省了,这趟乌兰市没白来,不过他还真没想到大余在这里还有朋友。
没过多久,烤羊排、手把肉、烧麦、羊肉汤等等摆了一大桌子。
“吃,别客气,都是自家的羊,保证既新鲜又安全,百分百纯羊肉”
胡赛笑着说道。
余辉也没客气,直接上手抓起一条羊排就吃起来,以前对方在京州上学的时候,总说外面的羊肉不如自家的好吃,现在看来还真是如此。
江海看见后这才拿起一块手把羊肉,沈玲比较斯文,拿着筷子夹了一个烧麦慢慢吃,同时心里好奇,老板跑这么远,就是为了请自己吃羊肉?
余辉简单了吃了几口,然后指了指一旁的沈玲对胡赛说道,“这就是我跟你说的人。”
胡赛看了一眼后点点头,认真的说道,“人交给我你放心,不就是放羊吗?我家别的没有,羊要多少有多少。”
余辉嗯了医生,继续吃羊肉喝羊汤。
一旁的沈玲却听懵了,放羊?老板把自己送到这里放羊?这叫什么训练?
难道是想让她观察羊,学习羊步?
可她只知道猫步,从来没听说过还有羊步。
说起来,羊是怎么走步的?
难道是老板通过长期的观察,发现了新的模特步伐?
江海也差点儿被嘴里面的羊肉噎住。
大余辛辛苦苦从京州跑到乌兰市,就为了把沈玲送到这里放羊?
难道是为了让沈玲体验牧民生活,增加一点生活经验?
他又想起苏伊伊、白静雨和杨阳,这地狱式训练他实在搞不懂,他觉得自己还是老老实实的吃羊肉吧。
天才的想法,岂是普通人能够理解的?
半小时后,余辉和江海离开饭店,两人也没空手,临走时胡赛给打包了一些烤羊排和手把肉,回去热热就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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