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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穿过十余年的时光,将自己的这颗千疮百孔却依然炙热的心脏,再次轻轻地交到了对方手上。
“真乖。”
那人眉眼弯弯,眼角的一抹嫣红越发艳丽,颜色灼灼,比他身后的阳光更要暖上几分。
“我叫李麟。”
咦?
“你叫什么名字?”
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有什么好像不一样了。
当时、当时……
当时什么?
他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李麟看着小孩呆呆的模样,想了想,道:“以后就叫你阿默吧,明明声带未损居然不和我说话,哼。”
李麟戳了戳小孩的脸颊,把他的面颊戳上了一片绯红。
什么遗忘啊,本来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他第一次低低出了声,“……阿默。”
“你可算开口了!”
李麟笑的越发开心,他的心啊,好像被泡进了温水,不知为何就红了眼眶。
本来就是这样的呀。
阿默跟着李麟一路闯荡,他们走过千山万水,李麟教他武功,但是他年纪太大,最后用的最熟练的却是轻身功夫。
李麟也不气,笑着点点他的额头,“这样也好,以后就不用担心你受伤了。”
后来他一路跟着他,从十岁到十八岁,在十八岁那年,李麟误被山匪抓上了山,他上山带着他一路奔逃,迎着微凉的夜风,恍惚间感觉自己背上了整个世界。
在二十岁那年,李麟向他求婚,他有了姓,那天的天空就像他的眼睛一样蓝。
他们喝了交杯酒,摇落了罗纱帐,青丝与雪发交缠之间,他莫名地就落了泪。
“阿默,是不是弄疼你了?”
他连忙停下动作焦急地问着,他忍得一头的汗,全然不是平日里的冷静洒然,却依旧温柔得让人心悸。
他摇摇头,哽咽着说,他只是觉得幸福到不真实,害怕有一日醒来,发现过往种种不过一梦。
于是李麟就松了口气,将他抱得紧紧的,好像要将他融入身体里,再不分离。
“阿默,我爱你。”
……
直至许多年后,两个人具是垂垂老矣,就找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山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后来有一天,村民没有看见两个相互依偎的身影,就去他们家里探看,发现两个人早已失去了呼吸,具是眉眼含笑,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再后来,村里人将他们葬在一起,石碑上的两个名字紧紧地挨在一起,纵使风霜雨雪,再不分离。
……
洛书停手,琴声散去。
他不再去看已经失去体温的李默,想故事里的就是结局。
李麟闭上眼睛,时隔十八年,终是又流下了一滴泪。
“混账!
不是真的!
我呢?都去死……哈哈哈哈!”
渊临近乎疯狂的咆哮与尖叫撕裂了寂静的空气,洛书看着他,嘴角勾起了一个欢愉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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