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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长时间,她一直珍存着这一枚戒指,一直到重逢之后,毅然决然提出分手,才还给他的。
他紧紧抓住她的手,无限唏嘘:“细细,这枚戒指虽然比不上这颗结婚大钻戒昂贵,可是,它是我特意定做的……”
彼时,二人最是情深意浓,他找了世界上第一流的珠宝公司,用最上等的钻石订做了一枚婚戒。
那婚戒有极其特别的造型,有小巧的机关,一触动便是两个微小的人儿拥抱在一起。
一合上,便是一枚钻戒——上面是二人姓名大写字母的缩写。
它的奇特之处并不在于钻石本身的价值,而更多在于工艺的精妙了。
甚至于定做戒指之人的真心诚意——正是他自己设计了这一份图纸——设计师按照他的思路修改的。
隐隐的,那是小小的丘比特之箭,串联起两个男女。
颜细细当初爱上的便是这巧夺天工的工艺,因为,它的的确确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戒指——以后,无论再看到多大的钻石,多昂贵的珠宝,总觉得比不上这充满艺术魅力的大自然之恩赐。
所以,哪怕是一个人流浪了许多地方,哪怕遭遇了再大的经济困难,也从未动过任何念头要把这枚戒指卖掉。
从未。
“细细……以后再也不要取下来了,好不好?”
她眼中,雾气朦胧。
“你看,多漂亮?”
她只是反手握了一下他的手,这一刻,定心丸便下来了。
也罢也罢,反正迟早也要嫁人,反正总要成一个家,又何必再蹉跎岁月呢?
至少,你知道,在这样的清晨,每天睁开眼睛,总会有点儿安全的感觉。
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刘大庆一看到颜细细手上的戒指,精神立即好了三分。
她笑容满面,甚至顾不上叫跟随身边多年的老工人,自己亲自跑去梳妆台拿出一个大匣子。
一打开,颜细细立即傻眼了。
但见大匣子里,只得一套珠宝。
那是一条很大的项链,通体由24颗蓝宝石组成,周围是白金打造的链子,而居中,一颗红得毫无瑕疵的巨大宝石。
何止比鸽子蛋还离谱?
单单是那24颗,每颗都在两克拉以上的蓝宝石都已经很惊人了,更何况这么大的红宝石……简直是世所罕见。
而且,镶嵌之间,工艺精湛,设计华美。
只是,她许久才吐一口气:“太后,这东西,可得是皇后娘娘才戴得出去。
一般人,那是真的镇不住呀……”
刘大庆哈哈大笑:“可不是吗?这是我唯一一套首饰。”
“……”
“我们早前那个年代,从来不作兴佩戴首饰,一切从简,大家都是便衣便服。
我习惯成自然,后来,也不喜欢首饰。
这套项链,是东林的父亲去世之前的前一年去印度,他无意中看到某土王的这套珠宝,觉得很不错,所以,花了一大笔钱买下来了……我第一眼看到时,也惊呆了,别说一般人了,我想,纵然是奥斯卡颁奖礼上,戴这么大的珠宝,也觉得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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