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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瑶在历史上的名声相当不堪,《韩非子》中评价他:“祸莫大于不知足。”
后来司马光批评他是“国之乱臣,家之贼子,才有余而德不足”
。
可是这样一个人,却能拥有豫让这样的知己以死相报,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在自己死了很久之后,还能让活着的人中有人能够记得他。
又有人能够做到,在自己死后,仍旧有人愿意为自己去死。
世界上能人很多,只是能人之中只有极少部分人能够做到让自己在活着的时候,有人为自己卖命。
但是在这极少数人之中,能够在自己死后,仍然有一个为了自己卖命的人,恐怕只有这位毁誉参半的智瑶了。
荆轲认为,秦二世就是他的智瑶,而他则是秦二世的豫让。
秦二世自然是觉得荆轲荒谬,再次拒绝了。
但是这次荆轲却急红了眼睛。
是的,荆轲不正常。
他的思维不正常,和绝大多数人贪生怕死的人相比,他简直像个变态。
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类群体,他们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只是憎恶自己的生命。
这就叫憎命。
绝大多数人,憎命的时候,都是自己惩罚自己。
比如自己打自己耳光,自己虐待自己,自己厌恶自己。
但是很少有人想要自己杀了自己。
荆轲就是这样的人。
不说荆轲在两千年后是个传奇,在那草菅人命、人与人之间毫无信任可言的春秋战国时代,他也是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敢于在那样黑不见底的世界里用自己的生命化为火光,只为燃烧那短短的一瞬。
就像是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之中,有一个人发出了火柴一样的光芒。
微弱、狭小,转瞬而逝,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然而,就是那短暂的一瞬间,却让所有处在黑暗之中的人见到了那一束光。
当见到了光,人的心就变了。
某种意义上,也许荆轲真的挽救了天下呢?
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答应了要帮助燕太子丹刺杀秦始皇,他就真的去做了,不管千难万阻。
很明显,所有人都知道燕国实力弱小,燕太子丹根本就是挺而走险所以才选择刺杀。
而刺杀这种事成功的概率微乎其微。
难道说,荆轲会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吗?
可是他还是去做了,还做了周密的计划,竟然成功地见到了秦始皇。
荆轲有勇有谋,怎么会意识不到这一点。
但是他还是去做了。
荆轲恪守了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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