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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收剑入鞘。
“既然你们都不走,从今往后,朕不要听见任何一个逃字!”
“谁敢提,朕杀无赦!”
第73章祭旗飞鹰振翅叼旗,万人同跪同呼。
……
知道朕要出征,景杉进宫来找我。
御书房里,他抓着我的胳膊,鼻涕眼泪蹭了一堆,“皇兄你糊涂啊……你糊涂啊……”
“虿廉人要的不就是京师这块地吗?他们几百年都住在关外苦寒之地,临安繁华,他们没有见识,我大丽那么多块好地,不止临安一处可以作都城。
他们要给他们就是了,暂时避他又如何?”
“割地止戈,自古也不是没有。”
“给了他们,也不是以后拿不回来。
反而皇兄你非要迎面击上,他们赢了就能将大丽寸寸蚕食,你这是因小失大。”
景杉从小怕死,朕不怪他。
朕让人送他离京。
其他旁支宗室,也选一些跟他一起出城趋避。
他我已经没有指望,只吩咐他自己看好其他宗亲之中,哪个少年有志,哪个能堪大任,到时候按照万霖所想,一旦京畿全被虿廉人吃下,退守之后东山再起。
同时,朕让他替朕带走一个人。
我说:“林相肱骨良臣,经纶谋略远胜世上许多人,你有什么摸不准的,且去请教他。”
“朕已经拟旨,一旦朕战死,马上景钰登基主持大局。
若临安未能守住,他作为降君也无法保住性命,到时候你看中宗亲之中谁适合辅佐,跟林相商量,让他替你把关。”
临走之前,朕让他亲自去提林承之,将其中我说的交代清楚。
朕之前心中取定了要送景杉出京的事后,提前宫里面就开始清点一些财物,最好是方便携带的,名画古董,市值不菲的金银首饰,作为他们奔袭所用,也留作以后招兵买马。
就在这些琳琅满目的古董字画之中,朕发现了一首诗作,诗名《乌雁赋》,右下角盖了林承之的章。
朕想起来。
当初他进京,琼林宴上就是写了这样一首诗,夺得满堂喝彩。
那时临安城中许多人都知道这件事,市井坊间传来传去,叫他有了一些名气。
诗中咏诵大雁飞天,最后落笔却是孤雁坠地。
——“雁若丧偶,则终身不配,乃至殉情。”
他如此答,说作为臣子有冲天之志,但是没有遇到明主便没有意义,如遇明主,那么死也无憾。
孤雁不配,意指他也宁死不从二主。
他效忠朝廷效忠我父皇,永远不可能为别的东西折腰屈膝。
当然,他最后所做的那件事,跟他当时所说的这些可以说半点儿都不搭。
他被朝中人讽用“若林之人”
,其实不冤。
宫里面的人将东西整理好,最后要交到朕手里来,让朕掌眼看哪些能够带出去,哪些不能够带出去,统统都带走,那么在路上也是很大的负担。
他们把不准主意的,就会单独分出来,其中这一件,特别被先拿给朕看。
若他还是丞相,那么这一幅字还值钱。
但他已经是阶下囚,佞臣贼子,这字的价值就大打折扣。
这样就没有带走的必要。
朕就将这幅字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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