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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未黄昏,天已昏暗。
雨雪渐停,北风未定。
这本该是万径人踪灭的时节,崎岖泥泞的道路上忽而出现一骑,踽踽而行。
骑士身披蓑衣,头戴斗笠,帽檐压得低,遮挡住了大半面容。
下巴处,乱须如刺。
“聿!”
那匹健马走了太长的路,疲倦不堪,终于支撑不住,发出一声悲鸣,前肢跪倒下去,趴伏在泥水中,再也走不动了。
骑士身法敏捷,轻巧落地。
他抬起头,露出疤痕交错的一张凶相,大声道:“马不能骑,要你何用?”
反手拔出一柄厚背大刀,咔嚓一下,斩下马头。
鲜血喷涌,一下子染红了路面。
疤脸汉子哈哈大笑,一手提刀,一手抓着硕大的马头,健步如飞,比骑马还要快上几分。
不多时,来到前路处的一座十里长亭。
亭驿内烧着篝火,煮着酒,酒香飘溢出来,勾动着人心中的馋虫。
这般时候,再没有比吃肉喝酒更能让人享受的事情了。
亭内有人,女人。
身穿一件大红皮棉袄,云鬓上插着一朵金花。
浑身上下,穿金戴银,显得珠光宝气。
她的身形保养得很好,牙齿很白,手中甩着一方绣着鸳鸯的翠绿锦帕,总会习惯性地把锦帕遮住小嘴,就像一个讲究“笑不露齿”
的大家闺秀。
但论年龄,却已是大家闺秀的婆婆了。
“金花夫人,你来得倒挺快。”
疤脸汉子瓮声瓮气地道:“有酒岂能无肉?且等我把这马头烤了,一边吃肉,一边喝酒,才叫痛快。”
金花夫人嫌弃地用锦帕捂住鼻子:“血刀人屠,你快把这腌臜马头给扔掉,血淋淋的,吓死妾身了。”
疤脸汉子:“……”
他对这位老婆子颇有几分忌惮,不敢真的去烤马头。
毕竟在尚武榜上,“金花夫人”
扈金花名列第十四名;他“血刀人屠”
崔重则在第一十九名。
两者之间,相差了足足五个身位,差距甚大。
崔重随手把马头扔掉,坐进亭驿里,开口问:“伍将军什么时候到?”
扈金花答道:“应该快了。”
两人口中的伍将军可不是诨号,而是一位货真价实的朝廷游击将军,武力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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